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四章 萝莉喜欢怪蜀黍

首页书架加入书签返回目录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被白藿激起了吸血的本能以后便将臣开始了每天准时到赤木那边报道,然后领上一壶新鲜的兽血的吸血僵尸生涯。

    看着将臣一天一壶血的这么喝着,修为也同步飞快的提升,白藿越来越为自己当初的英明决定感到自豪。

    可是今天,听到将臣和女娲她们一起去扑蝶的时候白藿又一次风中凌乱了。这是一个多么奇葩的组合,做的又是多么诡异的事情啊。

    在白藿眼中,如果说将臣是一个青年怪蜀黍的话,那女娲便是十足十的可口小萝莉。

    说实话,有时候白藿真弄不明白洪荒里面这些人(妖)的发育过程到底是怎样的,撇开三清不能发育的几年不谈。最初的一段时间里面白藿直觉的孩子们三天一小变,一个月一大变的蹿着个子,没多久便长到了普通人族十四五岁的模样。可是到了这个阶段后,飞速发育的过程便猛的停了下来,这个停下来的趋势简直比同时掐住飞速疾驰的自行车的前后刹车还要猛。

    一千年一晃而过,这群孩子们却始终维持着十四五岁的模样,这让白藿有种他们永远会保持这个状态的错觉,男孩子的情况白藿选择性的无视了,可是女孩子的情况却让她哗哗的流着口水。

    十四五岁的少女用可口来形容,白藿觉得一点都不为过,女子身材的曼妙已经有了最初的模子加上依然还未散去的纯真与活泼,这种酸酸甜甜的味道莫说是那些心里满是邪恶的男人,便是白藿自己都常常想扑过去咬上一口。

    青春啊!阳光啊!为神马老娘我是二十二岁的时候才穿过来的,我也想把自己十四五岁的样子保留上一千年啊。

    现在的十四五岁模样的女娲绝对是昆仑山上最漂亮的女孩,这个最字后面没有之一。即使把比较的范围无数倍的放大成整个洪荒,白藿也依然觉得女娲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女。

    比晴子多了几分娇憨,皮肤比后土又要白上许多,当年的蟠桃脸,变成了白藿又羡又妒的锥子脸。

    不是后世的时候网络上被PS过度,感觉能够直接戳穿木板的锥子脸,认真算起来女娲的脸型其实应该更像瓜子脸,只是比瓜子脸又轮廓分明了几分。锥子脸上两颗又大又亮的眼睛上面,长长的黑睫毛微微的往上翘了起来,配合上女娲那柔柔弱弱的性子,白藿现在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她抱在怀里,用力的揉捏一番,以满足自己的变态欲望。

    可是这昆仑山上最漂亮而又最楚楚可怜的一朵鲜花,除了哥哥伏羲以外最喜欢黏着的人竟然是将臣。

    每每想到这个白藿便觉得愤愤不平。“老娘对你那么好,比不上你的哥哥也就算了,可是竟然连将臣那厚脸皮的家伙都比不上,你让我情何以堪啊。”

    小萝莉和怪蜀黍的组合,这绝对不符合白藿的审美。

    虽然在后世看过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三》里面女娲和将臣确实是一对,但是那个将臣是白藿大爱的将臣,是会玩钢琴喜欢看电视爱喝冰酒的将臣!而里面的女娲也不是小萝莉的模样,相反那个女娲跟温文而又霸气的将臣站在一起的时候,白藿甚至觉得任达华受到了委屈。

    可是现在的情况却完全调转了过来。

    天道你真心伤不起,毁了老娘的大爱也就算了,可是你也没必要依然坚持把女娲和将臣掺合在一起吧。

    直到现在白藿其实也没闹不明白女娲喜欢黏着将臣,究竟是因为那朦朦胧胧的爱意或者只是因为单纯的把将臣当做一个亲切的长者。如果是后者那也就罢了,要是换成前者……

    欧迈天道嘎嘎!白藿只要想到女娲这个鲜嫩可口的小萝莉被将臣拖到房中便不敢再往下想了!

    “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发生的!女娲怎么可能爱上一只臭蝙蝠,只是每天晚上倒挂在横梁上睡觉这种事情女娲就一定忍受...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目录下一页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下载APP
终身免费阅读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