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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宝贝不是随地都能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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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从江南直接去了热河,到了热河的时候,弘晖和知微已经带着追云等着了。

    追云对着这穿黄衣的老头挺有好感的,虽然没大小主人漂亮,不过也知道,大小主人也归他管,因此,看见黄衣老头,摆尾巴那叫一个欢畅,还很给面子的让黄衣老头喂它吃了几块肉。

    虽然弘暂对弘晖用堂妹还有用老虎来争宠很不屑一顾,不过也不得不承认,人家的方法倒确实不错。

    比起大伯和三叔家的孩子,四叔家的孩子确实聪明些。

    不过,反正怎么样,也无法代替自己成为皇孙中的第一人就是了。

    至于皇孙女第一人,帮忙,谁稀罕这个啊!

    宁华对于知微再去蒙古其实是挺郁闷的,不过,康熙召走了,自己也没法子,便回了庄子。

    现在八九十三个福晋都有了孩子,也不怎么跑庄子上了,人家忙得很,要教导孩子呢,哪有时间乱窜门啊,特别是十福晋。

    据说人家的小儿子可皮实了,还在爬的阶段,就在府里走失过,虽然后来是找到了,不过,也把十福晋给吓坏了,因此,人家弘暄后面现在除了跟了十个奴才,还跟了两只狗。

    毕竟弘暄的逃跑事件太多了,没两只狗跟着,天知道他又跑去哪了,你说哪有这么让人费劲的孩子的?

    十福晋是没有孩子烦,有了孩子也烦,毕竟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要烦,还有几个妾也要管,再加上弘暄,原本十福晋担心生产完之后的肥胖身体愣是没出现,倒是比生过之前还要瘦了那么一些些。

    你说同样生儿子,怎么八哥家的弘旺就这么乖巧听话呢?

    虽然人家还不会说话,不过,人家那绝对是爱书爱上进的好孩子。

    虽然人家八个月的时候也走丢过,不过,人家是爬进了自家阿玛的书房,自此之后,他不在去阿玛书房的路上,就在阿玛的书房里。

    找不到弘旺了,往八爷的书房一找,准能找到他。

    不会说话,就拿着本书咦咦呀呀的,还摇头晃脑的,虽然在知微看来,这堂弟的摇头晃脑还不如追云来得讨喜,追云可是会摇尾巴的,弘旺会吗?不过,人家弘旺可得众福晋的喜欢了。

    特别是宁华,特爱夸弘旺聪明,还老拿知微做对比,什么知微小的时候特不爱读书,老撕书来着,现在功课也不错,那弘旺以后读书肯定更加棒啊诸如此类的。

    虽然八福晋也不指望儿子文采飞扬,倘若儿子真像三爷那样成了书呆子,她还会跳脚,不过,别人这么夸自己的儿子,当额娘的,自然是高兴了。

    而知微每次看见宁华这么说,肯定心里会腹诽一句,现在这么爱读书,长大以后说不定不爱读书了呢。

    自己可是听说额娘以前是才女来着,现在一看,也不外如是,也不知道先生们的眼睛是长哪儿去的,怎么会认为额娘是才女的呢?

    自从弘晖和知微去了庄子,宁华便又回了庄子,还命黄五和蓝七,好好的整顿那宅子,顺便还把张尚书对面的还没有收回来的屋子也收回来得了。

    到时候盖两宅子,弘晖一间,知微一间,让这两堂兄妹相亲相爱去吧,看以后知微的男人敢欺负咱家知微,就让弘晖揍死他。

    由于知微献宝有功,康熙一高兴,封了知微为郡君,虽然品级不算太高,不过,也可以满足了,总比一点也没有强,郡君,那也拿俸禄的。

    再者说了,康熙也看在那些黄金的面子上,第一次答应以后知微可以自主择婿,也让七阿哥和宁华觉得,这次献宝也不算吃亏,再多的钱财也比不得女儿重要。

    “福晋,奴婢准备了酸梅汤,要不要喝些?”青鸟端了碗酸梅汤,还有冰奶酪上来。

    “嗯,搁着吧,对了,白薇的嫁妆备得怎么样了?”宁华问道。

    那夫家的孝终于守完了,也在开始跑官了,而白薇也要准备嫁过去了。

    因此,宁华便她让她好好准备,也让她从庄子里挑了几个人,到时候,过去服侍她。

    白薇在庄子上挑了一家人,夫妇两个,男的以后适合做赶车传话,女的么则做媳妇子,厨房的活计可以担起来,至于人家的两个女儿,可以在屋子里做丫头。

    宁华问过了这家人的意见,便把这一家四口拨给了白薇使用。

    青鸟一直是跟在白薇身边学习,由于白薇一直没嫁,因此,她拿着一等丫头的月银干着二等的活计,有好些年了,现在,终于转正了,不过,再过两三年,便也轮到她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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