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获跑回了自己的万千大山,跑回了自己尖峰寨的老营,让他非常欣喜的是,除了被庞德砍了的金环三结大帅之外,所有被俘虏的洞主全部被放了回来,不但如此,就连那些小头目,也被放了出来。
这再一次让孟获,狠狠的鄙夷了一下吕鹏的那种假仁假义,还有他被那些汉人,的思想烧坏了的脑袋。
部族的士兵没了,没有关系,只要这些小头目活着回来了,这就是自己的骨干,只要他们还在,只要他们回到自己的部落里去,转眼一支十万部族大军就会再次被征招起来。
不必怀疑这些人对自己忠诚,自己在这万千大山里,之所以能够呼风唤雨,究其原因,就是这些崇拜自己的大小头目的支持。
这些人就是自己最坚定的拥护者,他们对自己只有无限的忠诚,绝对不会怀疑自己的决断。
这一次,孟获命令,这些人立刻在郑州10万部族,再整大军继续和老婆争斗。
这些小头目立刻纷纷赶回自己的部落,只用了短短十天的时间,一股又一股部落青壮被各个头目带了过来,每一日,尖峰寨都有大小的人流在汇合,无数股人流在各个大山深谷的小路上在向尖峰寨汇合,就如同涓涓细流,最终汇合成河流,汇合成洪流,汇合成长江,汇合成大海。
没有人,因为上次的失败而埋怨孟获,因为孟获是他们心目中最大的英雄,英雄是不能被指责的,只能是被膜拜。
所有的人也没有因为战争的失败而沮丧,而士气低落,因为这样的战斗,在这万千大山里面,每一天都在进行,失败了,在聚集力量,再打过也就是了,只要有一次胜利,所有的失败所损失的,就都会回来的。
汇聚在一起的将士欢呼着,攀谈着,一起跳舞,一起喝水果酒,一起啃动物肉,这样的聚会,往往是这些人一辈子也碰不上的,怎么能放弃这样的机会?怎么能放弃和外面的人接触的机会?面对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他们没有陌生的生疏感,反倒有一种无比的亲近,越是不认识的,就越是要互相拥抱攀谈,酒肉吃过了,芦笙响起来了,木鼓敲起来了,或者高亢或者委婉的歌曲唱起来了,所有的人就都成了一家人,就都成了兄弟。
看着大厅外面映红了半边天的篝火,孟获和所有的将领头目心中都充满了英雄的自豪,这就是团结的部族,有这样忠诚的勇士何愁击退不了汉人?
端着牛角酒杯,啃着一块鲜美的兽肉,在熊熊燃烧的火光里,孟获那粗旷黑红的脸庞熠熠生辉,给所有的将士一种信心的感觉。
“几日前的一战,是某低估了汉人的奸诈,这没有什么,只要再战我们加倍小心也就是了,但也从这点看,我们的正面对阵还是吃亏,因为我们的武器和他们相比相差甚远。”孟获想到吕鹏当着自己的面说的那些话,虽然不是完全懂,但大致听的明白,同时也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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