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陆合欢那时候总是想,上天真是不公平,给了墨云琛如此完美的一张脸,还给了他一个聪明的脑袋,把学业和事业都兼顾的很好。
事实证明,其实她并不算很笨,只是在学习和工作这件事上,的确不如他,但是她也有自己很骄傲的事情,就是一直坚持喜欢一个人,只喜欢一个人。
墨云琛把她放到地上,他的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合欢本能的伸手帮他擦掉汗珠,目光温柔,带着心疼。
这样的目光,让墨云琛有种错觉,陆合欢依旧爱着他。
“渴吗?”
陆合欢的唇瓣有些干,墨云琛总是如此细心,把她照顾的很好。
“有一点。”
陆合欢点头。
“我去买水。”
他的话不太多,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可能也是因为这样,反而让他更有男性的魅力了。
合欢不喜欢每天把喜欢,我对你好这种事情每天都挂在嘴边的男人,而墨云琛刚好每一个条件都符合了,有时候她会想,是不是老天爷看她过的太惨,所以才送了一个这样的天使给她。
事实证明,老天只是让她做了一次梦,梦醒了,就要回到梦开始的地方,永远不要再靠近。
墨云琛走了几步,忽然又转身,对她说道:“待在这里,不要乱跑。”
他的话像是说给一个孩子听的,陆合欢的嘴角抽了抽,她在他眼里就是这么笨的人吗?每次都能把自己弄丢,可是每一次的事实都证明,墨云琛是对的。
陆合欢从草地上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这里的空气真的很好,呼吸起来总有种在梦境里的错觉。
低下头的时候,脚边突然站了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手里捧着羽毛球拍,眼睛又蓝又漂亮。
陆合欢弯下腰,对着小男孩笑,用英文说了句:“小弟弟,你找姐姐有事吗?”
男孩看着陆合欢,“姐姐,你能陪我打羽毛球吗?”
陆合欢看着他眼睛里的期待,摸了摸他的头,“你的爸爸妈妈呢?”
“他们都在忙,只有我一个人出来。”
男孩听上去并不开心的样子。
陆合欢有些心疼,她小的时候爸爸的工作也很忙,又没有妈妈,她就给自己做了好多好多的娃娃,陪着自己。
“那姐姐陪你玩。”
“好!”
小男孩很开心,眼睛里星光灿烂的。
陆合欢突然开始感谢自己的英文老师,在上学的时候教会了她英文的技能,不过她的英文水平还真是有够烂的,野就凑合能点个菜,还是照个菜谱点的……
不过她还是可以沟通啊,比如跟这个小男孩,五六岁的孩子英文说的都比她溜,有点小悲伤。
陆合欢在草地上,跟小男孩打着羽毛球,因为膝盖不能受力,所以只要是需要跳跃接球的动作,她都选择放弃。
最后一个球挥出去的时候,刚好落在了很高的大树上,树叶茂密,像是伞一样把球很好的撑在上面。
男孩看着羽毛球,有些难过,“球掉在上面就不能玩了。”
陆合欢看着他眼睛里悲伤的神色,咬了咬牙,对他说道:“姐姐帮你拿下来。”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穿越成李元霸,直到接受天地之力改造才摆脱身上的悲剧命运,成为凌驾皇权的存在!用无敌的武力,破开一切阻碍,坐在大世界的顶端,俯瞰众生!我在,就让这个高武奇异的世界为我颤抖!用我几百年的寿命打造全世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世神话!...
一个现代历史大学生的穿越,三国群英里多了一个他会产生什么样的蝴蝶效应,他又如何以一介亲兵身份让汉末乱世的走向因为他的到来完全改变了方向。金戈铁马,是男儿的梦想所在,剑之所指,强虏灰飞湮灭。视线的不同代表每个人对三国里群英的不同看法,力求写出新意来。在我看来正史,野史都有可取之处,代表着每个人不同的观念。人与人的冲突是本书重点,不想照搬以往的经验,只是想写出点特色来。恩,就是这么回事。总的来说本书是本人试图精心调配的菜肴,是大餐还是大排挡那就要看读者的心情了。...
秦风,你将来想做什么?我要做大侠,行侠仗义!秦雷,你将来想做什么?我也要做大侠,锄强扶弱!秦仁,你将来想做什么?我我要做采花贼,泡尽天下美女!秦风,你为什么练武?为了行侠仗义,锄强扶弱...
当任风捡到了一部把网店开在天庭里的手机后,天庭单调的生活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里是天庭最大的书城,这里是天庭最大的酒吧会所这里是天庭最大的明星会所,它还是最大的电影播放院最大的赌场最大的体育馆§咦,可以开分店啦?那开到地府去好了,在地府开KTV好像是不错的选择,鬼哭狼嚎,想想就刺激。§这是一个要把网店开到诸天万界并在都市扮猪吃虎的故事。§PS与其他微信流不一样,本书偏向养成流一些,你问养成什么?那当然是你看了就知道。...
母亲早逝,父亲遭诬陷入狱,慕子念发现心上人和后妈躺在一张床上。当她得知一切真相时,却被后妈和心上人联手杀害。没想到她重生了,千金归来,被某男逼至墙角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亏你还是空军少校,有你这么逼迫别人的吗?和我结婚,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女主重生复仇打脸,顺便收获一枚忠犬军官的故事,大写的甜文!请放心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