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七章他是人渣
都说一醉解千愁,也许现在对她来说是最好的办法。
沈牧开着车带她去了墨城最大的夜店——夜色。
夜店很大,也装修的很漂亮,到处给人一种土豪的既视感,紫色的软包墙壁,纯黑色的大理石地面,天花板上散落的五色灯光照在地面上,让人都跟着迷醉起来。
沈牧明显是这里的老顾客了,一进门,便有美女贴上来,穿着紫色的旗袍,那高开叉差一点就开到腿上,脚上一双黑色凉鞋,叼着根烟,靠在沈牧的身上,“牧少好久没过来了,今天竟然带了个妹子来。”
女人边说边打量了一眼陆合欢,对着她吹了口烟。
“咳咳。”
陆合欢咳了咳。
“还挺纯。”
女人笑着帮他们引路。
舞池里,穿着暴露衣着的女人妖娆的缠绕着一根钢管,从上面盘旋而下,那撩人的动作,可以看清楚她里面穿的内衣的颜色,有男人尖叫,有往舞池里丢钱的,甚至还有直接喊着晚上带走的,这是陆合欢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可是她也不怕。
她已经23岁了,这些场面,早晚都是要适应的。
更何况她比她们高尚不了多少,至少人家姑娘只是穿的暴露一点出来卖艺,而她是出来卖肉的。
陆合欢和沈牧坐到舞池的最边缘处,跳舞的姑娘跳着跳着就走到沈牧的面前,用食指碰了一下自己的红唇,又碰触了下沈牧的唇瓣。
全场都是尖叫声,沈牧看着陆合欢,“你在这坐一坐,我跟她玩一玩。”
“去吧。”
陆合欢点头。
沈牧让旗袍女人坐下来陪着她,自己跟钢管女孩跳舞去了。
旗袍女人熟练的抽着烟,涂着妖艳口红的唇瓣一张一合,“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嗯。”
陆合欢淡淡的应了声。
女人笑了笑,取了一打百威放到她的面前,“你是沈牧的女朋友?”
“不是。”
陆合欢打开一瓶百威,灌进嘴巴里。
旗袍女人没有想到陆合欢这么豪气,一瓶百威直接喝干,“酒量可以啊。”
“没喝过。”
陆合欢实话实说。
“有前途,没喝过都这么能喝,看你的样子应该还是个学生,哪个大学的?”
“没上大学。”
说到大学,陆合欢的心里就一疼。
“上班了?”
她问她。
“上了一段时间班,现在在家里待着。”
“看你的样子,跟我不一样,应该家世挺清白的,怎么没上大学呢?条件不好,还是父母重男轻女?”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穿越成李元霸,直到接受天地之力改造才摆脱身上的悲剧命运,成为凌驾皇权的存在!用无敌的武力,破开一切阻碍,坐在大世界的顶端,俯瞰众生!我在,就让这个高武奇异的世界为我颤抖!用我几百年的寿命打造全世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世神话!...
一个现代历史大学生的穿越,三国群英里多了一个他会产生什么样的蝴蝶效应,他又如何以一介亲兵身份让汉末乱世的走向因为他的到来完全改变了方向。金戈铁马,是男儿的梦想所在,剑之所指,强虏灰飞湮灭。视线的不同代表每个人对三国里群英的不同看法,力求写出新意来。在我看来正史,野史都有可取之处,代表着每个人不同的观念。人与人的冲突是本书重点,不想照搬以往的经验,只是想写出点特色来。恩,就是这么回事。总的来说本书是本人试图精心调配的菜肴,是大餐还是大排挡那就要看读者的心情了。...
秦风,你将来想做什么?我要做大侠,行侠仗义!秦雷,你将来想做什么?我也要做大侠,锄强扶弱!秦仁,你将来想做什么?我我要做采花贼,泡尽天下美女!秦风,你为什么练武?为了行侠仗义,锄强扶弱...
当任风捡到了一部把网店开在天庭里的手机后,天庭单调的生活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里是天庭最大的书城,这里是天庭最大的酒吧会所这里是天庭最大的明星会所,它还是最大的电影播放院最大的赌场最大的体育馆§咦,可以开分店啦?那开到地府去好了,在地府开KTV好像是不错的选择,鬼哭狼嚎,想想就刺激。§这是一个要把网店开到诸天万界并在都市扮猪吃虎的故事。§PS与其他微信流不一样,本书偏向养成流一些,你问养成什么?那当然是你看了就知道。...
母亲早逝,父亲遭诬陷入狱,慕子念发现心上人和后妈躺在一张床上。当她得知一切真相时,却被后妈和心上人联手杀害。没想到她重生了,千金归来,被某男逼至墙角这婚你结也得结,不结也得结!亏你还是空军少校,有你这么逼迫别人的吗?和我结婚,我能给你想要的一切!女主重生复仇打脸,顺便收获一枚忠犬军官的故事,大写的甜文!请放心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