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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他是仓促动手的,所以才会留下马脚,让我们查到他。
我们一找王娟问话,罗志源就感觉到不好了,于是就加速行动,准备杀罗鼎兴了。”
沈严一边说,一边抬起沙发的一侧,“说起来,这个罗志源也是个聪明人,他之前的设计太周密,我们被他牵着鼻子转了好久。”
“嗯,”
程晋松点点头,抬起沙发的另一侧:“聪明,却也可怜。”
两人一起使力,将沙发从一头搬到另一头。
“对了,”
沈严想起当天的事,微笑着对程晋松说:“话说你还挺有两下子的,我只想让你帮我拖住他一会儿,没想到你竟然能说服他放下刀子……你不去当谈判专家可惜了。”
“你以为我就会在实验室搞化验啊?”
程晋松白了沈严一眼,“医院那次,你忘了是谁帮你抓贼的了?”
“嗯?哪次?”
沈严故作不解地眨眨眼,“你是说你妈一只手压着你去复查那次么?”
“嘿沈严!
你别以为我治不了你!
我就让你见识见识程家点穴手!”
说着,程晋松撸胳膊挽袖子地冲着沈严就冲了过来,沈严连忙笑着躲开,两个大男人就在小屋里玩起了擒拿术。
“喂,两位大哥,”
沈皓从门口探头进来,“我那屋可早就收拾完了,您二位能不能有点效率?我快饿死了……”
沈严和程晋松看看还一团乱的房间,都笑了出来。
这三人在干什么?当然是搬家。
在征求过沈皓的意见之后,沈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租下了那间房子,案子一结束,就带着沈皓开始搬家。
他们二人都住在警队宿舍,东西倒也不多,程晋松一辆车就把两人东西都拉了过来。
到了新房后三人就开始在大扫除,沈皓负责收拾自己的房间,沈严和程晋松则负责另一件卧室和客厅。
程晋松有洁癖,硬是拉着沈严跑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套全新的锅碗瓢勺。
“不用这么麻烦,这些东西改天再买不迟。”
沈严说。
“怎么不迟?我告诉你,新家都要开火燎锅底的,我可是连菜都买好带过来了。”
“啊?”
沈严吃了一惊,接着有点尴尬,“那个,我可不太会做菜……”
“行了行了,我本来也没指望你,”
程晋松像赶苍蝇似的摆摆手,“今晚我来,所以,你给我把东西都预备齐了,”
说着,他故意一瞪眼:“别影响我发挥!”
沈严忍不住笑了出来,他拉长了声音说:“是——晋哥。”
在长达八年的分离后,沈严终于再次和弟弟住在同一屋檐下。
兄弟的和好令向来面容冷峻的沈严脸上多了不少笑容。
而与此同时,警队还传出来一个好消息——蒋睿恒的小说即将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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