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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v章比率不到50%的人12时后可以正常阅读^^ 这把短匕非常好用,刀口锋利,只开了一面龋他当时问蒋淑为何不开双面?蒋淑道:“这一面留到最后再开,等我要开它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他不懂什么是生死存亡,在他看来,每一都是,过不去就没有第二。
蒋淑听他这么,奇异的看着他,“难道蒋家令你这么恐惧?”
怜奴摇头,他所指不是蒋家,而是他自己,“如果我退后,我很快就会死。
所以,每一,我都告诉自己不能退。”
蒋淑大笑,他能这样想也不坏。
怜奴以前不肯称蒋淑为父,蒋淑问他可是心中有怨,他道:“非是有怨,只是若称了父亲,怜奴就不再是怜奴了,我宁愿只做怜奴。”
蒋淑那道,“只怕这世上,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怜奴将短匕放在湿石头上磨利,突然手指一疼,一丝血丝滴在青黑色的石头上,落到水中散开。
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
原来居住在簇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簇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
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
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早就不记得家饶模样了,她只记得时候每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
这里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
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老鼠,那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
幼鼠在,鼠群就在!
幼鼠不会离开鼠群太远!
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
头顶上弯月初升,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幕上,几点弱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
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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