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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步履轻盈,走路有点发飘,仿佛脚下踩着云彩一般,所以干起活来麻利快捷,不多时就为懒龙做好了饭菜。
田二凤陪着懒龙把早饭吃过,便是啥话不说,羞羞答答地开始收拾家务。
这个家就如猪窝一样脏乱,光穿过的破袜子就有十几双之多。
然而这些都不是事儿。
做家务对于田二凤来说那是家常便饭,再加之她今日个身子骨非常舒服,所以心情也格外的好,干起活来更是快。
看到田二凤这个表现,懒龙也没说话,只是憨憨地朝她笑笑。
他把吃剩下的饭菜用饭盒装了扔进水桶里,而后挑起来就走。
“中午回来吃吧,我给你做点可口的……”
田二凤用围裙把手擦干净,挺着肥炸炸的胸脯走过来,很是娇嗔地看着懒龙。
懒龙发觉今天的田二凤比以往温柔多了,眼角的鱼尾纹消失了,那赘肉堆积的腰腹也是收紧了不少。
整个人站在那里显得年轻干练,皮肤白白净净非常好看。
懒龙心头扑腾扑腾跌着个儿,看着眼前风韵窈窕的小娘们,不由自主的咽口唾沫。
他突然有了留下来陪她的想法……但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自己强大的心理所取代!
男人当以事业为重!
尽管在外人眼里懒龙这沙土中刨食的破活纯属胡闹,但是懒龙自己却是自始至终的把它当成一份工作。
“路途太远,一个来回要两三个小时,在山里对付一口算球了!”
懒龙回了一句,语气平淡不带任何情绪。
田二凤听了也没说啥,低着头走进厨房,把吃剩下的玲珑肉用塑料袋子盛了,连同一包香烟和打火机一块儿放进水桶里。
……
于是他拉着黑子,挑着水桶,直接就往山里进发。
今天的黑子倍儿精神,四肢矫健,毛发黑亮。
两只大耳朵直戳天空,牛逼哄哄有着千里马一样的尊严。
这家伙昨天夜里也吃了一块玲珑肉,躺在圈里睡了大半宿。
看来是还没吃够,撮着鼻子去拱水桶。
它的嗅觉非常灵敏,玲珑肉放在哪只桶里它都知道。
食草动物突然对羊肉感兴趣了,这特娘的不是天方夜谭吗?懒龙一脸懵逼,对这个问题无从解释。
黑子是头三岁口的公驴,玲珑肉照样能把它醉倒,看来这玲珑肉并不是只对女人起作用,对男人一样好使唤。
懒龙觉得自己是个例外。
不知不觉,便是来到了昨天那个地方,田二凤家的自留地边上。
地上一大溜蹄印,不知是什么动物留下来的。
那些脚印要比黑子的大出一圈,把那高粱地践踏的到处是坑。
沃日,这一代也没有养马的农户呀,怎么会有马蹄印?
这只动物是冲着田二凤的高粱来的,差不多能有半亩地的庄稼受到伤害,高粱秸秆横七竖八躺倒一片,高粱穗全都被吃,场面惨不忍睹。
要是换作平时,看到女村霸田二凤的庄稼被人糟践成这模样,懒龙指定是偷偷解恨。
可是现在不同了,田二凤和自己的关系越来越微妙……虽然目前还没有头绪,可是在他心里,已经慢慢接受了这个女人。
故此说来,田二凤的庄稼就是他懒龙的庄稼。
他要追查到底,把那匹牲口找出来,然后顺藤摸瓜,找到那畜牲的主人,向他们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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