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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一起出事了(第1页)

说起和弘晖的革命友谊,那还是在元宵节上。

弘晖由于是四爷的嫡长子,康熙为了以示对自己子孙的恩宠,居然让弘晖每天天不亮便去皇家学堂念书。

虽然沈琳是认为康熙在虐待自己的孙子。

不过,在别人看来,那可是人人巴不得都想去的地方,比方说李氏的那个儿子便也想去,可惜身份不够。

孩子嘛,虽然也懂事,不过,毕竟还小,玩性也大,一来二去的,便在课堂上开小差被先生责罚了。

这本来真不是啥大事,别说人家才五岁,哪怕是沈琳,她十几岁上课的时候还会思想开小差呢,可偏偏弘晖倒霉,再加上四爷严格要求,然后弘晖课堂上被罚之后,回家又被罚。

四爷罚的十分有新意,每天拉二十弓,骑二十圈马,元宵节不能吃汤圆,不能玩花灯……

沈琳:福晋,素不素四爷知道你儿子不素他亲生的啊,所以,特别滴使着劲儿虐待一下?

而福晋居然也同意了!

沈琳:弘晖其实素你的贴身生的儿子吧?然后充做嫡子养?你特么滴居然也舍得?

沈琳那时候听到的时候,真是为弘晖抹一把泪,这可怜的娃,这古代的孩子娱乐活动本来就不多,现在节假日没得休息,连汤圆也米得吃,太可怜了!

可自己一不是先生,二不是额娘,不能干嘛,甚至连求情的资格也没有。

不过,为了表示自己和弘晖是站同一阵线的,沈琳觉得,自己可是可以做些什么的,比方说,自己来做花灯讨弘晖开心!

弘晖自从进上书房之后便搬出了福晋的院落,就在四爷书房不远处,离沈琳的院落还挺近的。

那时候沈琳还没搬家呢,因此,沈琳偶尔也会在散步的时候,碰上弘晖。

别看弘晖年纪小,不过,很是懂规矩,理论上讲,自己是格格,哪怕是府里的侧福晋,也是没弘晖身份高贵的,因为人家是嫡子!

所以,看见弘晖,自己是要向他行礼的。

虽然向一个五岁的孩子行礼,沈琳是很不服气,不过,没办法,谁叫自己运气不好,穿越的时候没穿越成公主啥的身份呢?

形势比不得别人,那么只能委屈自己向小孩子行礼了。

脑袋和膝盖,选一个,是个人都会选择脑袋。

而弘晖每次都会回礼。

倘若没有一个对比物,沈琳真没啥感觉,习惯成自然嘛,可偏偏李氏生的儿子弘盼,眼睛长在头顶,觉得沈琳向他行礼是很礼所当然,是必须的。

最重要的是,还双手反背着,头高昂着,让沈琳行全礼,弘晖那个嫡子哪怕受了沈琳的礼,人家还会虚扶一下,嘴里还会客气些呢。

这么一对比,弘晖在沈琳的心里地位,自然蹭蹭的往上涨了。

是个人都喜欢温和可亲的弘晖,谁那么犯抽会喜欢弘盼啊。

因为,沈琳便用老南瓜雕刻了南瓜花灯,另外还扎了一个形似汤圆的花灯,外表就是那种被咬了一口,里面的芝麻馅流了一汤勺的那种。

别看沈琳用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不过,架不住人家穿越前,是学过画画的,国画,油画是不行,画颗汤圆那是绝对没问题的,还是自己最喜欢吃的东西。

画得那叫一个活灵活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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