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据撒让所说,前几年走过几次沙漠的东边,为一些过往客商运输物资,那边边至今仍有驼队过往,他并没有见过什么古城遗址,西边是无人区,气候恶略根本没有人走这条道,所以古城也许会在西边。
中午的太阳是最热的时候,地上的沙子足有五十多度,空气里隐隐看到一股股热浪,大家都有些中暑般的感觉,头脑晕晕的,很少有人说话,只顾着艰难的前进,偶尔停下来歇歇脚,喝点水。
“ 快看!
那是什么。”
王可爱好像发现那什么大叫道。
顺着王可爱手指的方向,大家看去,距离我们三百米处,有只瘦小的动物在远处注视着我们,由于距离较远,我只能判断出来跟狗的大小差不多,浑身金黄,跟沙漠的颜色几乎相同,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注意不到它的存在。
“ 呦!
这里还有动物啊,看我将他拿下,给咱改善改善伙食。”
墩子说着就要从腰间掏出手枪。
“ 哎呀!
不好,老板别开枪,千万别惹它,咱得赶集改道。”
撒让焦急的说道
“ 怎么了,那是什么动物啊,有那么可怕吗? 看看咱手中的家伙。”
墩子边说着,便在撒让面前晃了晃他手中的枪。
“ 老板这东西叫沙狼咱可惹不得,要不然要惹麻烦的,真希望远处那只没发现我。”
撒让摇了摇头叹气道
在沙漠里有一种沙漠野狼就生活在沙漠和戈壁滩上,这种狼体形较小,耐力很强,能忍受长期的饥饿和干渴,可以适应食物匮乏的严酷环境,但也因此而变得凶残异常,它们通常在戈壁和沙漠边缘地区或绿洲活动,捕食沙漠中所有动物,连人也不能幸免。
最可怕的是这种沙狼喜欢群体出来觅食,而且分工很明确,很有组织纪律,一般**成群,狼群在觅食时,会有两三只在狼群前面做侦察兵,一旦有类似骆驼或者沙漠牛的大型猎物,他便会通知周围的狼群,来合围猎物。
“快打掉它,别叫它跑了。”
我一边着急地喊着,一边套着腰间的沙漠之鹰
可还我还没掏出抢,不知那只狼是被我的喊声惊到了,还是发现我们要对它发出攻击,撒腿就跑,我掏处枪与墩子在后面追着,沙狼的移动速度很快,加上有点距离,好机枪都打空,沙狼受了惊吓,速度更是快,我与墩子追出几十米后放弃了,我们得赶紧改道,要不等那只沙狼找来同伴可就大事不好了。
撒让拉着骆驼,使劲的吆喝着,骆驼在沙地上小跑着,我们几人紧跟着撒让后面,高一脚、低一脚的奔跑着,时不时的有人跌倒,这样的逃跑几乎是徒劳的,茫茫沙漠没有一点遮掩物,对于嗅觉敏捷来说,要想追到我们是很简单的事情。
最近本书在整理好素材后,又再次猛力更新,望新老书友互相状告,《鬼墓惊魂》17K首发,谢谢大家关注。
身怀道教九秘,纵横边疆,铁血铮铮,入江湖武林,侠骨不朽,儿女情长。...
自天才的神坛,突然跌落地狱的深渊,那是一种怎样的痛?受到冷落,嘲讽,无视后,他会怎样抉择?前世,今生,后世,这是生命的业力,也是他命运的造化。他叫做凌云,在遇到孤龙后,他修炼的道路开始变得诡异,离奇。总有一天,他要拿回那属于自己的荣耀...
江湖故老相传,上古时代伏羲取昆仑山梧桐树制凤凰琴,一雌一雄,乃是上古神兵利器,富有神威。江湖传言,凤兮凰兮,天下无敌,双琴合璧,江湖归一。凤凰琴给江湖带来了血雨腥风,本书的男主角林公玉父母被人害死,他随后上龙虎山学艺,因缘巧合,得天师所授神功,成年后闯荡江湖,历经磨难,终成一代大侠。...
碰到变态杀手的那个雨夜,她遇见了一生的救赎靳先生,求你那夜她放下尊严闯入他的房间,以为从此会一无所有我的女人,不需要求任何人。他揽紧她的腰身,给了她全世界。靳容白,b市权贵中的翘楚,这三个字就代表了权势财富地位他身上的标签镶金烫银,却成了她这个阶下囚之女的丈夫很久以后的某天记者采访这对传奇夫妇请问靳先生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是什么?坐在沙发上的靳容白望向乖坐一旁温书的小妻子暖暖一笑翻书。正在努力啃经济法的简心脸上一红,只有她知道他曾说过妻子如书,百翻不厌。他把她翻来覆去,食髓知味,不知厌倦...
他,只因为误以为哥哥抢了他的女人婉云霜,于是用尽手段侮辱折磨她!婚嫁之日,她成了人人取笑的对象!只有八个人的婚队,寒碜不已,而新郎,却没有来迎娶她,而是去迎娶他的小妾婉云霜。是的,当天,他同时娶了她又纳了她。而更不幸的是,婚队半路,她遭到不幸,被贼人劫持,醒来时,却被人一身衣破地丢弃大街上。成了轩辕国一大笑话,一个失贞的弃妃而这,仅是灾难的开始...
初次见面,她把他当成了解药。墨雪薇,鬼医传人,被坑人师父强行送到中洲大陆成了墨家草包七小姐。当草包变成天才,她惊才绝艳,智慧无双。洞房花烛夜。身着大红喜服的她抱着他,笑得媚眼如丝,夫君,你腿脚不好使,我伺候你。翌日,墨雪薇在心里咆哮,说好的腿脚不便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医妃太狠辣鬼王,别硬来!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