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豺盗贼团的人几乎清一色的单手砍刀,他们只披着最粗糙的布甲,头上戴着不知从哪弄来的各式头盔,怪叫着一拥而上,的确像是一群贪婪饥饿的豺狗。
豺狗,即使有一大群,也不过是一群“威胁不高”
的恶犬而已。
在佣兵和冒险者当中,它们的战力级数一向被定为半阶,也就是说,一个一阶的战士应该能比较轻松的干掉两只豺狗。
眼前这批乌合之众啊……赫玛鲁叹了一口气。
他干脆打开了寨门,免得对方费力去破坏寨墙。
那些主材为木头,经过巫术的简单加工的木墙虽然还算坚固,但被刀砍得太多,也是会开裂的。
虚掩的大门被冲在最前的两个大汉一撞而开。
他们狂喜,以为崔因格镇真的全无防备,便一头冲进镇子。
然而,镇上的民居全都大门紧闭。
在红豺盗贼们打算撞开房门时,街角末端不慌不忙的走出一队士兵。
他们清一色的皮制胸甲,要害处镶有钢片,双手握持着一柄木柄长枪,枪尖分明是价格不菲的三棱齿状长锥形枪头,那玩意破甲效果很好,而且很容易在人体中撕拉出不规则的伤口,难以愈合。
这些沉默的士兵并不像是新手。
他们以三人为小组,站成五组,向着最近的红豺盗贼扑去。
红豺盗贼的人数明显更多,但是,在三人小组的连续戳刺下,红豺盗贼的数量在快速减少,而盗贼们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反击,他们的砍刀在挥出前,就会被迎面刺来的长枪刺穿。
如果有一两个身手灵活的盗贼闪过一柄长枪,那么第二柄、第三柄长枪就会紧随而至,形成连续不断的疾刺,直到将他刺死为止。
在某所民房的屋顶上,赫玛鲁静静站在那里,他的手中握着一柄自制的简易弩,不慌不忙的上弹,射击。
这样的玩意在中近距离内才有精度可言。
不过,赫玛鲁用的弩矢没有箭头,在本该是箭尖的地方,是一颗颗用处理过的鱼鳔包裹起来的巫药。
这些处理过的鱼鳔脆弱易碎,在击中敌人时便会爆开。
其中的巫药多数是强腐蚀性的液体,在触碰到红豺们的皮甲和皮肤时,便会在瞬间将皮肤侵蚀发黑,引发剧烈的疼痛。
这样的伤口,远比刀剑的伤痕更难治愈。
不多时,赫玛鲁这个方向已经没有红豺盗贼敢靠近了。
他笑了笑,跳下地去,从腰包里取出巫器·六骸阵,在镇门口的位置找了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插了下去。
红豺盗贼团的主力,是此时刚刚进门的这批人。
显然,他们已经习惯了先用打头阵的炮灰试探对手实力,再以这二十多个好手实施致命的一击。
可惜,红豺们的个人实力太差了些,在崔因格镇的长枪手面前甚至起不到消耗兵力的作用。
赫玛鲁默默的将左手举起。
二星刚虫,幻化。
赫玛鲁的左手,多出一柄造型凶悍的狼牙剑。
他不慌不忙的将这凶器举起,直直刺出。
狡狼若在此地,一定会惊讶于赫玛鲁的学习能力。
红巫术·血牛妆。
“还真是简单粗暴的名字啊……”
身怀道教九秘,纵横边疆,铁血铮铮,入江湖武林,侠骨不朽,儿女情长。...
自天才的神坛,突然跌落地狱的深渊,那是一种怎样的痛?受到冷落,嘲讽,无视后,他会怎样抉择?前世,今生,后世,这是生命的业力,也是他命运的造化。他叫做凌云,在遇到孤龙后,他修炼的道路开始变得诡异,离奇。总有一天,他要拿回那属于自己的荣耀...
江湖故老相传,上古时代伏羲取昆仑山梧桐树制凤凰琴,一雌一雄,乃是上古神兵利器,富有神威。江湖传言,凤兮凰兮,天下无敌,双琴合璧,江湖归一。凤凰琴给江湖带来了血雨腥风,本书的男主角林公玉父母被人害死,他随后上龙虎山学艺,因缘巧合,得天师所授神功,成年后闯荡江湖,历经磨难,终成一代大侠。...
碰到变态杀手的那个雨夜,她遇见了一生的救赎靳先生,求你那夜她放下尊严闯入他的房间,以为从此会一无所有我的女人,不需要求任何人。他揽紧她的腰身,给了她全世界。靳容白,b市权贵中的翘楚,这三个字就代表了权势财富地位他身上的标签镶金烫银,却成了她这个阶下囚之女的丈夫很久以后的某天记者采访这对传奇夫妇请问靳先生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是什么?坐在沙发上的靳容白望向乖坐一旁温书的小妻子暖暖一笑翻书。正在努力啃经济法的简心脸上一红,只有她知道他曾说过妻子如书,百翻不厌。他把她翻来覆去,食髓知味,不知厌倦...
他,只因为误以为哥哥抢了他的女人婉云霜,于是用尽手段侮辱折磨她!婚嫁之日,她成了人人取笑的对象!只有八个人的婚队,寒碜不已,而新郎,却没有来迎娶她,而是去迎娶他的小妾婉云霜。是的,当天,他同时娶了她又纳了她。而更不幸的是,婚队半路,她遭到不幸,被贼人劫持,醒来时,却被人一身衣破地丢弃大街上。成了轩辕国一大笑话,一个失贞的弃妃而这,仅是灾难的开始...
初次见面,她把他当成了解药。墨雪薇,鬼医传人,被坑人师父强行送到中洲大陆成了墨家草包七小姐。当草包变成天才,她惊才绝艳,智慧无双。洞房花烛夜。身着大红喜服的她抱着他,笑得媚眼如丝,夫君,你腿脚不好使,我伺候你。翌日,墨雪薇在心里咆哮,说好的腿脚不便呢?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医妃太狠辣鬼王,别硬来!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