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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见笑了,稍等会儿,马上吃完!”
圆脸汉子和善的笑道。
我点头答应。
司机狼吞虎咽的吃完早餐,主动从我手里接过行李放进后备箱,坐在车里司机师傅主动提议道:“小兄弟,从这里到你说的那个地方打表需要五十块钱,咱不打表你给四十块钱的了,你看行不?”
“不用找了,”
我从口袋掏出一张小红鱼递了出去。
“谢谢啊,”
的哥高兴的伸手接过,两只眼睛几乎都眯成一条缝,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一张小红鱼的鼓励下,的哥只用了二十分钟就到达了地方,下了车,的哥主动下车帮我从后备厢拿出行李,我抬起头看了看七夜酒吧这块招牌,确定没有来错地方,这才拿起行李踏步进入七夜酒吧。
现在是上午,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
两名服务员正在擦拭杯子,最里面有一位化着浓妆的女的在和一帮混混打闹。
我来到最右侧靠墙的一张沙发坐了下来,抬手将行李放在左手一张座位上。
“一瓶啤酒,”
我朝服务员招招手道。
我抬头看了看四周,五年时间,这里的一切几乎都没有变,唯一的一点就是感觉变得豪华了,身下沙发坐起来更加的舒服。
这所酒吧的老板名叫陈浩,以前算是我的老板,我刚从部队退役之后就在这里混日子。
附近这个片区当时都比较混乱,大小帮派估计的有百十个,人数少的能有三五个人,人数多的能有一百多号人,抢占地盘当街对砍的情况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附近的街道发生。
五年前这里最大的犯罪率就是死亡率,死的也都是混混,因为两拨人对砍,最先受伤的往往都是各自的手下。
我在当时也算是做过一件好事,就是对他们进行了整改,主要原因是当时我的一个战友退役之后当上了警察,他叫李三,年龄比我大,当年住在一个宿舍,我和胖子习惯称他“三哥,”
他所在的警察局刚好负责这片区域。
按理说维护治安往往都是警察要做的事情,但是警察每天也很忙,白天上班,晚上还要过来巡逻,胖子主要在这里倒腾盗版光盘和磁带,我们三个人就数胖子日子过得最自在。
我拿着啤酒,身形瘫在座位上开始发呆,胖子当时在大街上卖盗版音像是不交保护费的,一方面是他长得五大三粗一般的混混也不敢招惹,另外一方面是那些混混基本上都知道胖子有个兄弟在警察局当差,一般也不会主动招惹他。
酒壮怂人胆,那些混混没喝酒之前不敢动胖子,不代表他们喝完酒之后也不会去动他,我见了鼻青脸肿的胖子之后就非常生气,一夜之间做了他们所有人的老大。
五年的国外生活让我习惯用“做”
这个字,因为就好像做任务一样,做人和做事对我来讲是一样的,不分彼此,反正都是做,就像是做作业一样。
一夜过后,整个附近都是风平浪静。
打狗还得看主人,我把狗的主人打了一顿之后起的效果超好。
群龙无首的时候只要时间够长总会再次长出龙头,这一次的老大就是陈浩。
“帅哥,可以请我喝一杯吗?”
一名学生摸样的少女走过来,径直坐在桌子对面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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