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七章符箓
原本林轩打算回驿馆吃饭,然而路上却被一个摊点吸引了视线,停了下来,其实不止是他,这个摊位前围了很多人。
究竟是什么宝贝能够吸引如此众多的修真者,怀着好奇的心理,林轩走了过去。
摊主是一个憨头憨脑的青年,大约二十三四岁年纪,被那么多人围着,明显有些紧张,脸憋得通红,摊位上摆着各种各样的符箓。
符箓,是指修真者将法术封印在特定的符纸里面,这样对敌的时候,既不用消耗灵力,而且还可以瞬发,好处显而易见。
对于高阶修真者来说,符箓不算什么,但对低阶修士而言,却是很宝贵且适用的东西,尤其是对敌,多一张符箓,有的时候就可以让胜利的天平倾斜。
但相应的,符箓的制作十分繁杂,不仅要特定的符纸,而且还要消耗大量灵力,且成功率不高,越是高级的法术,制作越难,所以符箓在修真界也算是稀罕的珍贵之物。
林轩在集市里逛了两个时辰,也没有看见有符箓出售,没想到此摊位却有这么多,粗略数了数,居然有近百张。
难怪它会吸引如此多的修真者。
林轩挤到前面,然而在看清楚摆出来的符箓以后,却大失所望,封印有高阶法术的符箓本来就没有想过能在这里买到,暂且不说,中阶法术的符箓居然也一张也没有。
所出售的符箓全是封印的低阶法术,而且即便在低阶法术之中,也是最低级,最入门的那种,比如说冰弹诀,火焰术,流沙术,滚石落,荆棘术等等,种类倒是丰富,但这些法术,便是灵动期第一层的低阶修士,也能轻易施展出来,买来有什么用?
所以别看围了那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修士愿意购买,过了良久,才终于有一个声音用调侃的语气道:“摊主,你的这些符怎么卖?”
青年的脸更红了,头也低了下去,他的那副表情看得旁人都着急:“一粒下品洗髓丹两张。”
“哼,这种低阶的法术,轻易就能施展出来,还卖那么贵,想丹药想疯了。”
众人也一阵嘲讽,纷纷散去,青年的脸更红,叹了口气,开始收拾摊子,他在这里已经摆了两天,可还是一张符都没有买出去。
这倒不是低阶的符箓真的没用,其实对于法力不高的修真者还是不错的防身选择,之所以难卖,有两个原因。
首先,筑基期的修士肯定不会买,因为这种低阶法术他们根本就看不上眼,自然不愿意白白花费晶石或者丹药交换,其二,如果是灵动期低阶的修真者,虽然符箓里的法术他们也可以施展,但毕竟要消耗灵力,且速度较慢,有好用的符箓当然想要了,可问题是,他们穷啊,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
也就是说,这种低阶的符箓,筑基期的高阶修士不想要,灵动期的又买不起,或者是觉得不划算,因而陷入了两头不讨好的尴尬境地。
这个憨厚青年,其实是道符山的低阶弟子,从宗派的名字,就可以听出这派的修士善于制符。
这些符箓都是他自己做的,只不过限于修为浅,只能封印一些最低级的法术。
青年其实也想将符卖便宜一些,好快点出手,可问题是,制符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且不说本身就需要消耗特定的符纸,以及妖兽血等珍贵的材料,而且成功率又不高。
这近百张符,已经花费了他的全部身家,两张符箓一粒丹药真的不贵,成本价。
可问题是这种低阶符箓属于鸡肋,不好卖。
青年来得比林轩还早,摆摊三天,围观的修真者倒是多不胜数,可却一张也没有卖掉。
心灰意冷,加上又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收摊。
整个过程,林轩一声也没有出,然而心中却另有了打算,这些符箓他想买,原因无他,低阶法术虽然垃圾,可只要数量够多,铺天盖地的砸下去,一样具有莫大的威力。
比如说这近百张低阶符,如果同时使用,就算是筑基初期的高手,也会手忙脚乱,就算伤害不了敌人,也能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逃跑时间。
当然修真界,除了林轩,不会谁有这么奢侈,有了提纯的本事,林轩缺什么,也不会缺丹药,一粒两张,对自己来说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林轩并没有立刻购买,因为一次拿出五十枚洗髓丹太引人注意了,林轩才不会干这种可能引来灾祸的傻事。
要买也要隐秘一点。
心中有了这样的打算,林轩虽然随着其他修士一起散去,却并没有走远,而是在附近漫不经心的闲逛,当然他的心神已经全部放在了那制符的摊位上。
没过多久,憨厚青年就心灰意冷的收拾行装,准备离开广场,林轩不动声色的跟在后面。
出了集市以后,周围的修真者顿时少了起来,林轩瞅瞅四周没有人注意,悄悄隐身到一株大树的后面,然后在怀中一模,就从怀中的储物手镯中取出一物。
这是一张薄膜样的东西,上面画着人的五官,栩栩如生,这不是修真界的宝物,而是世俗武林中人常用的一种东西——易容面具。
顾名思义,带上它以后,就可以改变人的样貌,从而达到保密的目的,虽然在修真界,有着更高级的手段,某些功法就具有易容换形的效果,可无奈以林轩现在的修为,根本就还没有办法学,所以他只好退而求其次。
这个面具是林轩来凌云门的途中在世俗购买的,此次是自己第一次出远门,参加修真者集会,准备当然要充分,而事实也证明,林轩的心思也果然没有白花,这个易容面具马上就要派上用场了。
一囚三年,终究命归黄泉!她饮恨归来,一心只为复仇他算尽天下,不敌她眉眼朱砂!他爱她,势必要扑倒她她不爱他,却只能依附于他。她是从地狱归来的恶鬼,却不得不伪装成他身边无害的小猫,任君调戏,还要笑脸相迎。可当猫儿露出凶狠的利爪,他才发现,这哪里是只猫儿,这分明是只母老虎啊!天下人皆言燕国摄政王万人之上,却要对她俯首称臣。如此惧内,实不可取。摄政王轻笑,天下人皆愚蠢。他们不知,他对她,从来只有一种算计诱她上榻,让她俯身为臣!有一种宠爱叫你对我笑靥如花,我助你君临天下!其实还有一句话简介且看王爷风骚暴君妖娆,引天下英雄豪杰竞折腰!...
要么在抗争中觉醒,要么在卑微里呻吟,过往种种烟消云散,一切尽在新的纪元起航!我只喜欢勇猛的野兽!末世女神榜第一的美女战士表恋爱宣言时说道。...
我是折剑骑士,第二纪元终末的卫士,文明的守护者,将已经遗失的先贤道路重新还给这世界,元素欢呼着送我走上王座,天空是我的衣冠。我驱使万法,行走在虚伪与腐朽的荆棘长路,星河在我眼前流过,异域之人和异域之术,我走过的地方是旧日的毁灭,心燃烧着不熄的火焰,祈求诸界之火加于我身,焚尽这充满谎言与背叛的第三纪元人们恭敬的称呼我为法师之王,魔法与奥术的皇帝,但我知道,我只是我,一个孤独的过客。我是伊莱文莫格丁,莫格丁家族的末裔,那曾是复仇的起点,但最后却归于野法师之王的荣耀...
宠他说,娶你不过是个摆设。她说,嫁你不过是为了救急。他是千亿资产继承人,因家族规定,不得不在二十八岁前娶妻,她是一名普通女大学生,然在机缘巧合下救了一个贵人,最终嫁入豪门。然某天,饭饱喝足的餐桌上,她笑道,当初是谁说我是摆设来着,那好,你去洗碗吧!他淡定的看了她一眼,默默去洗碗。夜里,夜黑风高的晚上,他邪魅的笑道,当初你说嫁给我是救急,那好,现在来吧!...
都市大逃亡节目,需要选手扮演逃犯,只要坚持到30天不被抓到,就能获得10亿元的天价大奖!袁一帆是22号选手,却活脱脱的演出了一个真正悍匪的样子。别的选手都是蹲下水道,睡桥洞,22号逃犯住高档酒店,出入富豪宴会。高空跳伞,极限轮滑,徒手攀岩,就没有他不会的。样样行,样样精,就是22号的写照,明明是扮演逃犯,却异常高调,甚至要开新闻发布会,整个缉捕组都被他搞的神经衰弱。22号,求你低调点吧,让你演逃犯,你别真当成了悍匪。...
十八年前,我娘顺着黄河流浪到了九星湾,村民都把她当做傻女,将她糊里糊涂的许配给了村里的老光棍。结婚没多久我娘就生下了我,生我当天因难产而死。没有人知道我娘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她怀的到底是谁的孩子。十八年后,我为我娘开坟,在她的棺材里找到一片龙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