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帮着自己挺过了那一夜,等自己意识恢复过来,“他”
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再次出现,是在一个月后,也就是一百九十七天前的那个夜晚,当秦逍的寒症再次发作,“他”
也再次出现,秦逍迷糊之中,那人喂秦逍喝下了一点东西,天明之前再次消失,那一走,就再也不曾出现。
那晚只等到天亮,秦逍恢复过来,才发现那人竟是给自己饮下了一盅血液。
除此之外,那人留下了一只酒葫芦,酒葫芦的外形和秦逍之前所用的葫芦一模一样,甚至做旧,两只酒葫芦放在一起,从外形上,根本无法分辨出哪个是自己原来的葫芦。
一切也就从那天开始,出现了极为诡异的变化。
血液可以极大地减缓寒症的痛苦,每当寒症出现发作的症状,只需要饮上一盅量的血液,就可以遏制寒症的发作。
秦逍直到今时今日也无法适应血液的味道,可是他却又无法离开血液。
因为血液是克制寒症的惟一方法。
这个秘密,除了自己,或许只有“他”
知道。
可是更诡异的事情发生在之后。
半年来,秦逍已经从自己身体变化中发现了一些惊人的能力。
血液可以压制寒症,更奇怪的是,身体也会随着血液种类的不同,出现极为惊人的反应。
譬如一旦饮下狗血,那么接下来的两个时辰之内,嗅觉就会变得前所未有的灵敏,常人根本不可能嗅到的气味,秦逍却能够轻而易举地嗅到,非但如此,就算两种差距极为微小的气味,秦逍也能够瞬间就能分辨出来。
此外嗅觉的灵敏度,与饮用血量的多少也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血量饮用过多,嗅觉的灵敏就会增加,两口狗血下肚,甚至可以嗅到隔了半条街的张家俏媳妇身上体香。
他在甄侯府能够迅速找到鬼灵木雕制的佛像,秘密就在此。
秦逍嗅过贝盒之后,立时对那佛像的味道一清二楚,找机会饮下葫芦里的狗血之后,他便以超人的嗅觉顺着鬼灵木的香味,从灵鹤轩循着气味一路追踪到郎申水的居室内,轻而易举地找到了佛像的所在。
如今秦逍不离身的酒葫芦,乃是“他”
那夜留下的葫中葫,葫芦里面有小葫芦,外葫盛酒,内葫则是盛有血液,在酒葫芦的底部有机关,只要触动机关,内葫就会上升,饮用的便是内葫的血液,只要盖上塞子,内葫就会自动沉下去。
秦逍不知道“他”
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会在自己垂死之际,竟然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将自己从鬼门关拉回来。
但如同孟捕头在秦逍心里的地位一样,“他”
是秦逍的救命恩人,秦逍只希望能见到他的真面目,将救命恩人的样貌记在心里,如果有机会,偿还欠下的恩情。
秦逍一直期盼着那人能够再次出现,为此这半年来,只要每天下差,他便迅速赶回家里,想看看那人是否在家里等候。
今天是等待的第一百九十七天,那人终究还是没有出现。
主神招聘轮回之主,执掌轮回世界,三千来自四海八荒的应聘者于无限轮回中展开了残酷的生死角逐。在这里,没有队友,没有朋友,只有敌人,因为你遇到的所有轮回者皆为应聘者,而应聘者之间,没有转圜余地,只能三千存一。要么,抓住那三千分之一的机会,成为唯一的轮回之主,要么,成为轮回之主登位的踏脚石(完本三百二十万字长篇无限...
蝴蝶效应般来到了平行空间。前世的草根演员成了导演系的学生,所以注定不平凡。刚开始拍了个年前的穴居男人接着,带点文艺气息的导演想拍个电视剧,想告诉这个世界的青年如何奋斗中间,为了电影需要,指点别人弄了几本漫画和小说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拾了本书华娱就是一个导演的故事。...
两个毫不相识的陌生人因为孩子必需拼凑出一个家庭。他们的婚姻,因一个意外出生的孩子而起。他心有所属,她...
一朝穿越,神农后代君无颜居然变成了一个废物,一场救命之恩让她肚子里还多了一个娃,君无颜顿时高兴的掀桌,娃好啊,娃是娘亲的贴心小棉袄!于是,君无颜就带着她家娃到处跑~王爷,你家王妃带着你儿子去打人啦!帝轩淡定送两个打手过去,王妃尊贵,别让那些人脏了她的手。王爷!王妃她带着你儿子去赌场啦!帝轩依旧淡定送两箱银子过去,王妃喜欢,随便她赌。王爷!王妃她带着你儿子又跑啦,都跑到隔壁大陆去啦!帝轩淡定个屁啊,掀桌,抄家伙,给本王追!...
前生她被庶妹陷害,丈夫抛弃,儿子被害,最终落得万剑穿身而死老天垂怜,竟使她重生回到十岁。姨娘庶妹几番陷害,父亲万般不信,她也不是任人欺凌的小绵羊!发誓决不让人欺忠与她之人,欺她之人,不得好死!负她之人,碎尸万段!前生的恩怨,今世她要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我是女辅警,出生那天,家里来了一个道长,说我至阴之体,命里带煞,易招鬼怪,除非举行一场冥婚,方能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