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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第3页)

因为媳妇交代过要办酒席不能太寒碜,所以今儿一买了骡子车,他就直奔肉铺去要了半扇猪肉。

那肉铺老板早就认识他了,加上这回买的多,直接给搭送了两大包骨头跟猪下水,还特地给装了俩猪蹄膀。

这些要是放在以前,张满囤是不稀的看的,毕竟全是骨头跟筋,怎么吃都不尽兴。

还不如直接要了肥肉回来烧着吃香。

可现在,在吃过媳妇红焖猪蹄膀跟熬的香喷喷的大骨汤以后,不用肉铺老板说,他都想着往家捎带一些呢。

“还要两坛子高粱酒,两挂鞭炮跟几包糖果。”

张满囤一边往下卸车,一边一一跟媳妇坐着交代,“去隆兴酒馆的时候,碰上有卖鱼的老乡,就捎带了两条回来。”

其实鱼这玩意儿,一般庄户人家很少买,一来是价钱贵,肉也少,二来也是因着不好做。

但凡做不好,一锅鱼腥味,就连带着做鱼的锅都得刷洗好几回才能再用。

不过他是听媳妇念叨过说想吃啥水煮鱼了,上回去酒馆时候,他特意问过,似是没有那道菜。

当时他还托秦掌柜的帮忙打听呢,今儿顺道过去,就是为着问那道菜能不能做。

虽然没寻到拿到水煮鱼的菜,可正巧碰上往酒馆送鱼的渔夫,想着媳妇既然想吃说不准也能自个做呢,干脆就买了两条回来。

一见有鱼,林宝珠眼睛都亮起来了。

自打穿越过来,肉是吃了不少,可鱼却是头一回碰上。

倒是让她新鲜坏了,赶紧的就接过来了。

只两条鱼,若是等到开酒席时候做,自然是不成的。

只怕还不够一桌一盘呢,想了想还是算了,留着自家吃也好。

这么想着,俩人就进了家。

张满囤很乖觉的就去洗手洗脸了,倒不是他多讲究,而是为着顺了媳妇的心意。

再者,之前挑鱼时候弄了一手,虽然洗了洗,可没有自家媳妇做的香胰子,怎么都觉得一股子味道。

鱼买的是新鲜的,因为不知道媳妇到底要怎么吃,所以张满囤就没让人直接宰杀刮了鱼鳞。

这会儿林宝珠拿着就犯了愁,要杀鱼刮鱼鳞,可不是她的拿手活儿。

好在张满囤专门问了那卖鱼的老乡,虽然只是口述了一遍,不过他也琢磨的差不多。

三下五除二就把鱼拾掇好了,本来想要扔掉鱼鳞,毕竟那老乡特意说了,鱼鳞不能吃,腥气很重而且还扎口。

却不想还没等他自觉的收拾案板呢,自家媳妇就端了个碗宝贝似得把一案板的鱼鳞都收起来了。

还笑着说要给他做点好吃的,绝对比燕窝滋味也差不了多少。

燕窝他是没吃过,只是在娘亲病重时候听说过,奈何那东西不仅少有,而且大多还未能到桃溪县北齐州城售卖,就被富贵人家提前买走了。

虽然不相信媳妇真能化腐朽为神奇,把满是腥味又硬又难闻的鱼鳞做成吃的,可到底他也没反驳什么。

哎,只要媳妇高兴,就是折腾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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