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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懒得装了,还是装不下去了。
“她跟菊地到底什么关系?发展到哪一步了?在加拿大整天厮守还不过瘾,又厮混到上海、北京,我估计菊地去北京也是跟她一起去的。”
窦豆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云躲,拿菊地和楚君红没办法,故意到自己面前哔哔那对狗男女如何如胶似漆,先灭了眼前的自己,让自己心生怨恨,主动退出战局再说。
好吧,楚君红来软的,云躲来硬的,都把自己当软柿子。
偏不接招。
“哦,不知道,他去加拿大也好,去北京也好,我一概都不知道。”
窦豆心说,你有本事这么详细的知道他的行踪,为什么没本事知道他怎么想的?
“他没告诉你?”
云躲问道。
窦豆笑得轻蔑,说:“他为什么要告诉我?我又不是他什么人,充其量只是个好朋友。”
“就是好朋友这么简单?”
云躲不相信地问道。
窦豆天真无邪的笑道:“是啊,跟我家黑驴、王昕一样的好哥们。”
窦豆故意强调了我家黑驴、王昕几个字。
云躲不相信地问道:“你不喜欢菊地?”
窦豆不由得抱起了膀,歪着脑袋说:“喜欢啊,不喜欢怎么会成为好朋友?”
云躲瞥了一眼窦豆,说,“没有那么简单吧?”
这时候,送货的人到了,在门口喊了声:“窦豆,验货。”
窦豆趁势说了句:“我要忙了。”
就跑到门口接货,满满一推车的A4纸,已经推到仓库门口。
云躲跟着走到门口的电梯边,按了一下电梯按钮,上三楼。
云躲走后,窦豆一边干活,一边想心事:
王昕什么时候跟云躲拧到一起去的,他果真是云躲的眼线,还是两个人不谋而合?像小说里的故事情节那样,联起手来,一个跟自己争菊地,一个跟菊地争自己?
王昕会是这么在乎自己的人吗?眼下看来,云躲是有脑子进水的疯狂迹象,像王昕这样闷鳖的男人,也很容易走极端。
再说了,一个官二代,一个富二代,都是没吃过苦的人,平时过惯了呼风唤雨的日子,以为只要自己喜欢,天下的好东西就该属于自己。
其实他们爱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是失败不起、失去不起。
像咱这样原本就一无所有的人,反而不那么在乎成败和得失。
突然就想起了某个闻名于世的可怜虫说过的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他竟是个极聪慧、极看得开的男人。
“失业了,习惯了。”
“失败了,习惯了。”
“失恋了,习惯了。”
总之一句话,一路走,一路失去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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