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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认主?”
孟珏闻言,很是惊讶了一下,是她没听过的事情。
“什么,你这些剑都没有认主过?连绯云也没有?”
其他人也震惊了。
孟珏想想,当时只是结了个剑契而已,算认主吗?
“绯云?说说吧,怎么回事?”
孟珏一把抓住鬼鬼祟祟打算溜走的绯云。
“哎呀,当时你嫌弃我嫌弃地要死,好不容易让你同意和我结契,我哪里敢让你流血啊!”
绯云的声音,充满了讨好和委屈。
想想当时,它变了好多兵器,甚至还变成铁锹,最终才赢得孟珏芳心。
若是当时就提出要割她喝血,怕不是会当场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剑。
“流血?”
孟珏眯起眼睛。
“命剑认主,是要喝一滴主人的血的,而后用剑便可以如臂使指,剑就是你身体的一部分。”
绯云小心翼翼地解释着。
“喝,不就是一滴血嘛,来吧!”
孟珏爽快地跳下来,找了一块空地,召唤出三千多把灵剑来。
“那你忍着点哈。”
绯云剑鸣一声,灵剑们排着队,转着圈,轮流在孟珏身上割了一个小口子。
仿佛龙卷风一样。
一阵过后,后面的便补上。
每个龙卷风,大概也就十把剑,就这样,孟珏扛了三百多次灵剑龙卷风。
这架势,看得围观群众是一愣一愣的。
一般来说,灵剑只是法器,是不需要认主的,结契是为了与灵剑之间能更好的配合。
但有了器灵,就需要滴血认主。
滴血后,器灵就会可以和主人共感,器灵可以更好地执行主人的想法。
对于器主来说,也能更好地感受法器运行时灵力的行走方式。
滴血认主的法器,比如灵剑,被大家称作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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