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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发完了短信,看着被推开的实验室的门,随手把翻盖手机还给了约翰:“茉莉,咖啡来了,谢谢。”
被称为茉莉的女孩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约翰看不出美丑来,因为他就是典型的高鼻深目的女孩子,不太符合约翰的审美观。
年轻人接过茉莉手上的咖啡,有些奇怪:“口红呢?”
茉莉有点犹豫,以及失望。
“它对我没用。”
“是吗?我觉得很有用。”
年轻人说:“没有它,你的嘴就太小了。”
“好吧。”
茉莉脸上的失望更明显了,也许她期待的并不是这一句话。
年轻人回到了他原先的座位,把自己的东西整理好,与此同时还开口问:“你对小提琴感觉如何?”
约翰虽然是从千年之前的大唐来到这个世界的,但是他一向适应良好,表现的自然很正常。
可是遇到这个可能会跟自己合租一间房的年轻人之后,他发现自己经常性的卡壳了。
比如现在,他看了一眼送咖啡的任务结束而开门离开实验室的茉莉的背影,以及含笑看着自己的麦克,再一次意识到年轻人是在跟自己说话。
约翰不太高兴,虽然他并不一定要在谈话中占主导的地位,但起码不应该像现在这样,连谈话的节奏也掌握不了。
约翰一边告诉自己,麦克在身边,自己不应该暴露出本性,让人察觉出异常来,一边装作茫然无知的样子,问年轻人:“对不起,你刚才说什么?”
“我在想事情时会拉小提琴,有时一天不讲话,你介意吗?”
年轻人转过头,眼神认真的看向约翰:“做室友应该知道对方的缺点。”
然后他抿嘴笑。
约翰觉得,这个人的缺点绝对不止这一些。
他没有问麦克什么你把我的事告诉他了的蠢话,因为麦克不可能一开始就知道今天会遇到自己,也不会确定自己会答应合租的事,而在自己同意了麦克的提议之后,自己一直跟在麦克的身边,也没看到麦克打电话或者发短信。
所以约翰直接开口问年轻人:“你是怎么知道室友这回事的?”
“我本人。”
年轻人转过身拿起自己的黑色风衣,穿上。
“今天早上我告诉麦克,我这种人找个室友有多困难,结果刚过午饭时间,他就来了,带来了一个老朋友,显然刚在阿富汗军队服役过,所以这也不难猜到吧?”
最后,他给自己系上了棕黑色的围巾。
“你怎么知道阿富汗的事?”
“我找到了伦敦市中心的一个好地方,价格我们一起的话能负担的起。”
年轻人从放风衣的桌子上拿起他的手机,塞到了黑色风衣的口袋里。
他继续答非所问:“明晚七点整,在那里碰头。”
就在他站在了约翰面前的时候,又突然记起了什么,闪身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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