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顾清歌“不过如此”
的人,名字叫做林浩明,是个高二生。
然而他在学校中的名气却颇大,算得上风云人物。
因为他一直是校广播站最受欢迎的播音员,嗓音磁性而醇厚,如今他已经是广播站站长。
另外,林浩明高一时就已经和当时高二的祝星怡搭档主持各种学校文艺晚会,效果很棒,两人可谓金牌搭档。
林浩明自己也会在文艺晚会上唱歌,他唱的都是那种很豪迈大气的歌曲,演唱难度较高。
所以林浩明骨子就看不起那些爱来爱去的口水情歌。
顾清歌原创的情歌,在他眼里就是垃圾。
不过他对顾清歌本来就抱有偏见,原因出在祝星怡身上。
因为他和祝星怡是主持搭档的缘故,每次都有很多人说他和祝星怡很配。
久而久之,林浩明便真的对祝星怡这位漂亮有才的学姐产生了好感。
林浩明的颜值虽然不算高,但身高却很挺拔,至少能算个型男。
他也不是没有其他女生喜欢,可他的眼中却偏偏只有祝星怡。
他在面对祝星怡时,越来越像一条舔狗。
祝星怡越是不把他当回事,他就越来劲,他总是被自己这种执着的痴情所感动。
舔狗的主人祝星怡都那样讨厌顾清歌,林浩明自然而然也横竖看顾清歌不顺眼。
偏偏在几个月前的华艺艺考中,顾清歌一鸣惊人、走红网络。
而祝星怡却马失前蹄,哪怕最后也通过了海艺艺考,但在众人眼中,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林浩明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对祝星怡又是一阵猛舔,说她只是被顾清歌偷袭了,并不算输。
顾清歌这心机女的人品大有问题,居然扮猪吃虎、有备而来、不讲武德,每一句歌声中都透露着卑鄙!
祝星怡在这种情况下,也被林浩明逗乐了,她展颜一笑,就像扔了块肉骨头给他。
林浩明只觉得值了,他舔了这么久,能让她开心,他自己便也会觉得特幸福。
纯粹地喜欢一个人,也不必一定要在一起。
爱是放手,而非束缚。
林浩明觉得自己在爱情里特高尚。
这一次他要在晚会上唱的歌,都改变了之前豪迈大气的风格。
他要唱的歌曲,名为《天后》,很经典的舔狗歌——
“我嫉妒你的爱,气势如虹,像个人气高居不下的天后,你要的不是我,而是一种虚荣,有人疼才显得多么出众……”
林浩明选择《天后》这首歌,就是唱给祝星怡听的,因为在他心中,祝星怡就是他的天后。
这首歌是陈势安的,没错,这个平行世界也有他,而这首《天后》也曾走红过,算得上耳熟能详。
学校文艺晚会上,选择这种大家熟悉的歌,还是很有必要的,这样观众们才会共情。
像顾清歌这种一言不合就上新歌的,反而极其罕见。
毕竟很多不错的歌听第一遍,可能会觉得一般,但多听几次,反而才会喜欢上它。
很巧合的是,这一次与林浩明合作、帮他弹琴伴奏的,正是薛智。
...
顾轻漪一朝穿越,竟是要被迫嫁给一个鬼面冷心的王爷,这不是把她往火坑里推吗?亲爹不爱,宠妾灭妻,唯有她强大,才能忽的母亲周全,待看她,左手翻云,右手覆雨,灭妾正妻,棒打塑料姐妹花,带领母亲站在京城众人之上。只是,这个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到底是要如何?王爷,休书在此,我们之间并无瓜葛!男人一手拿过,瞬间化为齑粉。现在没了!...
一场洪水把周宪章冲到了十九世纪。西洋虎视,东洋崛起,大清国醉生梦死。冒犯了飞扬跋扈的格格,周宪章的人头朝不保夕。要自救先要救国!要救国必要称雄!要称雄得有枪杆子!要有枪杆子,就得做军阀!朝廷不足恃,满清不可扶!铁血开天地,重铸华夏魂!...
年轻,英俊,血性,冷硬,爷们。他是最无所不能的左轮新任首领,是她仰慕十年的男神,也是她的好姐姐板上钉钉的未婚夫。被刻意设计的一夜荒唐,他们从同一张床上醒来,他直视她的眼睛,眉眼冷厉,遍布杀意,他说,如果这件事传出去,或者让你姐姐知道,我会,让你死。宋安安顶着浑身的伤,却笑得明媚,十万算我的清白,十万封口费,战少将,给钱吧。...
我叫曲唱,无意间跟一只鬼缔结了冥婚契约。白天公司总裁总为自己打抱不平,关怀备至超出了上司对下属的标准,俨然就像是一个隐婚老公一般又宠又爱,我多次拒绝然而那神秘总裁竟然幽幽一笑,全然不在乎的样子。晚上神秘鬼夫大人永无休止地行使丈夫的权利,好像永远都爱不够一样,时而霸道,时而温柔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白天对自己宠得一塌糊涂的总裁,晚上对自己爱的深入骨髓的鬼老公竟然是同一只!...
中国骨灰级玩家赵辰带着无所不能的金钥匙—‘梦幻’系统降临异界,走上了自己的全职宗师之路,开始了他的彪悍人生,成就那无上太古魔神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