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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确实是首要的。
这一眼望过去可都是美少女,总不能到了贝斯手那,就拉了胯吧?
而且说真的,在大学里的乐队中,女贝斯手往往比较多,因为贝斯比吉他弦少,入门比较容易,能在乐队里当混子,哪怕弹错了,可能都不会被看个热闹的观众发现。
像键盘手、吉他手这种,那肯定就不能混了,还好羽生雪奈、尤若雨的技术,都值得信任。
“要不让韵姐顶一顶?”
尤若雨提议道,她现在和林韵的关系挺不错的。
顾清歌摇了摇头,道:“她在华夏大学的学习任务可不轻松,你知道她对音乐也没什么兴趣,她更喜欢画画,不过你倒是提醒我了,以韵韵的好人缘,她也许能给我推荐合适的女孩。”
之后,顾清歌就将组建“Queen”
乐队的事告诉了林韵,也告诉了她还缺一名高颜值贝斯手的事。
一个乐队之中,主唱、吉他手、贝斯手这三名成员的颜值越高越好。
因为她们才是比较受关注的焦点,可以随便摇、燥起来,而鼓手、键盘手可就没法随便移动了。
林韵当真是从小到大都没让顾清歌失望过,她还真的推荐了一位来自华夏大学古文学专业,酷爱音乐与贝斯的混血美少女。
她的名字叫做艾达,华欧混血,脸蛋完全是华国美少女的模样,但是头发却天然是金色的,眼睛也是翡翠绿色的。
混血儿的颜值,懂得都懂,可以说美得无可挑剔,金发碧眼也让她非常夺目。
而艾达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说得非常流利,她的父亲是一名外交官。
艾达本来对加入乐队,兴趣并不大,因为她印象中的乐队,都太low了,而且玩乐队的男生较多,其中有少数莫名地对“女贝斯手”
有些轻视,总觉得“女贝斯手”
就是卖脸的混子。
然而艾达在知道这个“Queen”
乐队是顾清歌组建的,并且里面全是高颜值的妹子后,她欣然同意。
她的贝斯水准,也达到了蓝色专家级。
而比起音乐来说,她确实更酷爱华国古代文学。
一个混血儿,如此喜欢华国古代文学,也挺有趣的。
古文学专业的艾达,怎么会不知道顾清歌的《别赋》、《恨赋》呢?
这位顾大才女,在他们华大的古文学专业,可是个传说,教授对她没来华大这件事,简直痛心疾首。
顾清歌同意艾达加入“Queen”
乐队之后,这个高颜值、高逼格甚至还是高学历的女子乐队,终于组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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