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不知道是不是丹药对兽类与人类的效果不同。
一颗地灵丹,大白需要两天的时间吸收。
而对林初一来说,地灵丹只能补充她消耗的灵力,吃多了什么作用都没有。
为了能让狼群更好的吸纳灵气,林初一还在狼群休息的地方布了聚灵阵,没有条件创造条件。
一切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山里有黄皮子们盯着,这几日也没再发现有外人出没。
林初一去了镇上一趟,定制了一些巴掌大的小瓷瓶,专门用来装丹药。
未免麻烦,她特意避开了大房开的瓷器铺子。
所以当林永健知道林初一花了十两银子,从他隔壁的瓷器铺定制了一堆瓶子时,气的将正在吃饭的碗都给摔了。
“一个赔钱货,竟然一次花了家里那么多银子。
大伯,你说二奶奶她知道吗?”
林月兰自从定亲之后就经常在镇上待着。
一来是不想做家里的活,二来,心里想着多见见她的未婚夫,蒋小伍。
就是她无事闲逛的时候,发现林初一从隔壁铺子出来的。
她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去铺子里一问。
说是定了一百多个上等品质的瓷瓶,三天后送去林家村山脚下,到了就提林永新的名字。
林月兰一听林永新,那不正是老林家二房的人吗?
她还得叫一声四叔来着,那刚刚那个一定是林初一没错了。
于是便赶紧回了铺子,将这件事告诉了正在后院吃晌午饭的林永健。
林永健阴沉着脸,“既然说了送去山脚下,那自然是知道的。”
十两银子,林永建眼神微闪,猜测着马老太家里买那么多瓶子要做什么。
他不会想到,那瓶子单纯就是林初一要用的。
“二奶奶家怎么突然这么有钱了?”
林月兰撇了撇嘴,满嘴的酸味。
林永健沉默了,自从知道二房的人能指使狼群,还与县令有关系。
他就有种迫切感,迫切的想要与二房打好关系。
希望能借着二房的东风,做他想做的事情。
给林永新介绍周家姑娘,就是他想出来的法子,哪成想适得其反了。
他也没想到马老太对大房的成见会那么大。
在林永健看来,除了征兵时,他们家没有拿钱帮林永峰躲过征兵。
这些年周氏和马老太的针锋相对,也不过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罢了。
可他这么想,马老太不这么想啊。
嗳,我就是不沾你们,能咋滴?以前不靠着你们活,以后还用得着靠你们了?
林初一不知道自己从瓷器铺出来被林月兰看到了,估计就算知道她也不会往心里去。
新书顶级盛宠老公,太强势已发,欢迎来撩名义上的母亲竟然要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当填房!宋唯一怒了,一不作二不休,找了一个穷男人嫁了。宋唯一我厨艺绝佳,肤白貌美大长腿,会撒娇能暖床,关键还会生猴子,你有什么理由不娶我吗?站在裴大神的面前,宋唯一使出吃奶的劲推销自己。裴逸白能生几个?我对猴子数量要求比较高!某女人豪气拍桌一个足球队不成问题!所以,很快宋唯一为自己的豪气冲天付出了代价。...
北宋仁宗年间,本是难得的安宁时代,但是偏偏江湖当中暗流涌动,身为当朝著作郎府上客卿的少年查尽,竟意外得知了自己父亲的死亡原因,为查明真相,便历经磨难终于找到一个江湖侠盗学习武功,但是厄运接二连三到来,虽然得到了友情爱情,却也同时随时面临着将他们拖累的危险境地,而无巧不成书般,竟将他逐渐拉近了真相。...
泪倾羽,夏国第一美女,草包废物,十五年万国寺的避灾生活,让她学会隐忍。一朝隐...
他,掌佣兵百万,是全世界佣兵之王,人称至尊战神。功成名就,天下无敌之时回归都市,只为,报父母之仇解灭族之恨。匹夫一怒,血溅三尺,战神一怒,天翻地覆。战神归来,天下诸强,颤抖俯首,谁敢不服?...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一纸婚约,她嫁入豪门当了他小妈,却在结婚当晚,被某男验明正身。他说想嫁入我们家,可没那么容易,验明正身这一段,由我亲自来!她大惊失色,不断挣扎你干什么?我结婚的对象是你爸!某男冷笑,霸道欺上身我说过,进盛家,先过我这一关。吃干抹净之后,她才知道,这一切都是阴谋,盛家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