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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换了三桶洗澡水,这才把身上的泥都搓了个干净,他洗的时候才发现桶旁放着放着一把长相奇特的类似豆角的东西,拿起来闻了闻,没什么味道,往手上搓了下竟然有些许泡沫。
这就是皂荚?孟晚用豆子洗了澡,发现还真的能洗干净,不免有些惊喜,他还以为要干搓,没成想还有辅助工具,不错不错。
小屋南边是一扇木窗,没有床,也是一张两面贴墙,一面挨窗的炕,只不过没有主卧的大,和现代的榻榻米相似,但是更高。
北面是一张书桌、一个高柜和一把椅子,椅子上搭了件长袍,和一条灰色亵裤,孟晚洗完澡拿起衣物准备穿上,却发现里面还掉出来一个小布块,上面还有四根带子,他不可思议的往身上比划发现是块肚兜!
尴尬的抹了把脸,他终于意识到他此刻的身份性别,研究着将东西穿上去,别说好像是棉布做的,穿着还挺舒服,外袍他穿着太过宽松,袖子也长,他往上挽了两圈,终于意识到,如果不穿那玩意,那他很容易走光。
他打开后门把木桶里的脏水倒进墙角,收拾好东西把他们都摆放原位,这才打开厨房的门走出去。
“宋姨,这衣服是给我穿的吗?”
孟晚顶着湿漉漉的长发,怯生生的问。
院子里有两棵枣树,中间拴了条麻绳,常金花正在往上挂衣服,闻言回过头去,这一看便愣住了。
孟晚原本圆润的脸因着路上条件艰辛,硬生生磨瘦了两圈,此刻他下巴是尖的,小腰是细的,倒是因为大部分时候在车上闷着,皮肤没黑太多,但也比在府里伺候人时暗了一度,此版肤色在北地这偏僻的小山村来看已经是惊为天人了。
最出挑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孟晚精致貌美的五官,眉不修而浓黑细长,眼不圆却状若桃花,鼻子高挺鼻头小巧,嘴唇不大不小色泽略淡,唇珠丰盈饱满,哥儿们皆有的孕痣红的发亮,比芝麻大,比米粒又小,鲜明的铺在眼尾下,再偏几毫米便是泪痣了。
他如今年岁比前世小,又故意想扮作乖巧,头微微低垂,漆黑的眼珠也在不安的颤动,配上他雌雄难辨的美貌,真真是令人眼晕。
这场面,饶是常金花常年板着脸惯了,此时也不免张大了嘴,瞪大了眼,我滴个乖乖,我这是从人牙子手里买了个啥东西回来了。
“你……你……你是?”
“我叫孟晚。”
可不是什么丑奴儿!
!
!
!
!
常金花收回下巴,清了两声嗓子,“咳……那个是我家大郎前两年的衣服,如今家里没有富裕的粗布,你先穿着他的。”
“哦。”
孟晚站在原地手足无措。
“宋……宋姨。”
“诶。”
常金花飞快的应了一声。
“现在要我做什么。”
孟晚忐忑的说。
常金花现在怎么看他怎么满意,“地里现在没什么活,有活你也干不了,天色不早了,你帮我点火,我做饭。”
大屋的柜子里有粮食,常金花本来想像往常一样舀糙米,想到孟晚细瘦的腰身又打开另一个小些的布口袋,舀了半葫芦瓢的精米,也不洗,直接下锅加水煮。
孟晚老实听话的猛往灶膛里添柴,常金花看不下去提点道:“锅里水开锅了就不用再添柴了,真当我拾点柴容易吗?”
孟晚到她家还真像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公子哥儿,被常金花提醒才晓得柴也不是取之不尽的。
“那不然明天我去山上捡柴?”
他试探道。
“那倒不必,而且现在都是湿柴,还要费劲晾干,等秋收完有大把时间,到时你不想去都不行。”
短时间内常金花都不想让他出门,别的不说,这张脸没成亲前都是个麻烦。
这么一想,常金花又觉得不太合心意,觉得孟晚不像是个能踏实过日子的,还要再考察考察。
精米的香气很快弥漫在厨房里,孟晚蹲在灶膛口咽了咽口水,他吃了几个月的死面饼子和水,早就不记得米是什么味道的了,今天甚至只喝了一口水,天杀的人牙子半个饼还克扣他的。
院子靠大门那片空地被开垦成一片菜园,用石头和黄泥垒到小腿高,上面插着半米长的荆条,常金花打开园子门,从菜地里薅了一把旱芹菜,靠墙的瓜架上摘了两只胡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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