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十万年,是轮回,还是曙光。当封魔之地,再现大陆之时,是绝望,还是希望。九幽,玄冥,是否真的存在这片大陆。轮回之上,又是怎样的世界。一切尽在这个不一样的世界。...
女帝开局无敌单女主狗粮摊牌本书又名因为太宠娘子,被迫做无敌反派顾澜穿越玄幻小说,成为一名配角书生。还多了一位貌美如花的小娇妻。本想安稳苟住,凭借原著剧情躲开各路挂壁,和娘子相守一世。可偏偏加载了文抄读书系统!只要读书抄书,就能提取修为,成圣成神!由于太过无敌,顾澜出门随便就碾死了大反派,各路气运之子气运之女争相认主!实力起飞的同时,仕途也是邪了门的顺遂!这一日。顾澜高中状元郎,入殿觐见,却发现幕帘后那绝美女帝十分眼熟!娘子?相公,穿上龙袍就不识得朕了吗?从此,全天下都知道了这对绝世夫妻。原著男主角他都成天帝了,我才武之力三段,这怎么玩?简介无力,全文爆爽...
身为武学世家的传人,却是个丑颜废材。糟爹嫌弃,恶娘欺凌,渣男退婚,亲妹妹放火焚身大火中醒来,再睁眼,她已经不是她。现代神偷浴火重生,当丑颜变成绝色之容,当废材变成天才,当她问鼎武学巅峰之际,谁人敢欺?谁人敢弃?毒母欺她?偷!庶妹害她?偷她男人!渣男负她?偷得他内内都不剩!可就一个装傻扮嫩手段毒辣的傻王爷天天和...
一个活跃在社会最底层的小小高中生,因为生活困难而帮人代练游戏,却不料一枚可用来偷听别人内心想法的神奇戒指,居然从游戏中跑出了现实。回到家,向东流还没来得及消化心灵戒指所带来的震撼,接着又莫名其妙地接到一个保护美女校花的重任。本来不想从,但是父命难违,而且对方也对他家里帮助甚大。于是,向东流保护美女校花的同时,也开始和美女校花同班同桌又同居,从此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各色美女更是接踵而至。心灵戒指一出,天下谁与争锋!...
现代杀手温妮,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幸牺牲,灵魂穿越到南越朝顾将军家的嫡女兰若溪身上。这兰若溪因为痴傻非常,不被家人所待见,庶母庶妹任意欺凌。因为被未婚夫退婚,不堪羞辱自尽。再次睁眼,取而代之的是那一抹未及眼底的冷笑。身为嫡女还会被你们这些庶女欺负,实在是太没有天...
重生在七十年代,她有了一个艰辛远大的目标,喂饱肚子,踢走极品,发家致富!直到遇见那个兵哥哥她想推到他,黏着他,将他完全占为己有!待我长发及腰,硬汉陪我睡觉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