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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树欲静而风不止(第1页)

陆文君说出“我愿意”

三个字的时候,声音有些响。

在静谧的图书馆里,隔着十几米开外的自习区,有三四个正在学习的同学听到了陆文君的喧哗,并且抬头朝这边看过来。

法学院是西溪校区几个院里面,大一年级专业课最多的;同一时刻,别的几个院期中考试都考完了,法学院还剩几门。

因此顺理成章地,此时此刻还在自习区复习的,大半都是法学院的一年级新生,别的院的学生早就放羊happy去了。

那几个自习的同学里,有两个女生,恰好认识顾莫杰。

一个是顾莫杰的同班同学苏眉,另一个女生名叫刘琼,是隔壁班的,但是和苏眉同寝室。

刘琼是个功利上进的妹子,姿色虽然不咋滴,哪怕在本寝室都只能排第三——不仅比苏眉丑一些,甚至还不如章钊的女朋友李莹——但是刘琼性格出挑,很能来事儿,刚刚入学两个月,就成了院里各项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还通过了院学生会的招新,成了院会新闻部的一名干事。

苏眉和刘琼视力都不错,她们抬头往那边看去的时候,正看到陆文君面有泪痕,似乎大受感动的样子,然而陆文君后面的话她们都听不见,只能脑补出来。

刘琼是学生会的,又在新闻部,所以对本院的同学都比较熟悉。

哪怕不是同班的,只要一起上过大课,都能记熟脸,所以自然第一时间便认出了顾莫杰。

她看着心中好奇,压低声音问苏眉道:

“诶?那个不是你们班的顾莫杰么?人才啊,这就钓上手女朋友了?在图书馆里都能把人感动成这样?”

开学两三个月了,在法学院之类女多男少的院系,男生谈到女朋友并不算本事。

但是多半都是要在ktv或者酒店花点儿钱出点儿血,甚至给妹子买个手机首饰啥的,再慢慢攻陷。

如果不靠物质,还想短时间上手,除非两种可能。

一是男的太帅,帅到直接看脸就足够让妹子倒贴;二是妹子太丑,不拘是谁只要肯追都能追到手。

顾莫杰虽然英气硬朗,成熟内敛;但是这种属性显然不是刚刚大一的妹子们在几个月里就可以感受到,并且学会欣赏的。

陆文君虽然比高中时候重了十几斤,也黑了不少,可是好歹还有介于七八分女之间的姿色,因此第二条也不成立。

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又是在图书馆这种场合靠清谈闲聊把妹子感动攻陷,就实在让人八卦之心熊熊燃烧了——无论苏眉还是刘琼,其实心中都有一个疑问:难不成顾莫杰是靠“才华”

打动了那个女生,让对方折服的?

这特么是穿越回去看古装戏的节奏么?或者至少穿越回80年代?如今都21世纪了,还有女人会傻到因为男人文艺多才,就甘心做他女朋友的?节奏不对啊。

“我也不清楚,别人的事情,还是不要多管了。

人家喜欢……学习好的男生,也是人家的自由。”

苏眉性子略微恬淡谦退,并不愿意多事,虽然心中还是八卦的,嘴上却帮顾莫杰开脱。

只是她也觉得“因为才华”

这个借口有些牵强,所以话语到了嘴边变成了“人家妹子喜欢学习好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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