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一年后,王遗风武功修成,出来行走江湖。
结果发现,修成了红尘心法之后对人心了解得更透彻,但是眼中的世界却更黑暗了。
于是大王的抑郁症不但没有解决,反而更严重了,甚至有几次想要自绝一了百了。
眼看王遗风都快被自己折腾成精神衰弱了,只好远离尘世,住到了人迹罕至的天山中。
这里唤作小西天,那是个四面环山的深谷,谷底四季常青,王遗风从全国搜罗奇异花木栽种其中,从谷中向上不久便为雪所封,外人进不来。
公元731年六月十四,天降大雪,王遗风出谷散心,看到在漫天风雪之中有个瘦小的影子。
这种地方,这种天气,怎么会有一个孩子?王遗风有点惊讶。
这个少年,就是一路走到天山的叶凡了。
叶凡第一次见的雪,便是天山的雪了。
这绝美的景象,让叶凡目眩神迷。
更让他激动的是,他可以回去找小婉了。
于是这傻孩子用手捧起雪,就往回走。
可是手上的热量让雪渐渐融化,最后全都从手指间流光了。
叶凡动了动脑筋,想出一个“好主意”
,脱了衣服把雪包起来带走。
可这时是夏天!
他一下山雪就化没了,衣服也湿透了。
王遗风跟在后面,不明白这小孩在干啥。
后来慢慢看出来了,这小孩是要把雪带走。
叶凡想了好几个法子,都没法把雪带走,于是就下山去了。
王遗风笑笑,怎么有这么笨的小孩。
让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叶凡又来了!
他继续研究怎么把雪带到蜀中去的办法。
如此过了几天,王遗风终于被这个绝不放弃的小孩震动了,他上前跟那个一筹莫展的小孩聊了起来。
叶凡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见到老王这么超尘绝俗的人物,真是疑为仙人。
于是他从头开始讲述他和小婉的故事。
老王对小凡产生了兴趣,想看看他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
于是告诉他,想让雪不化可以,学我的《凝雪功》。
于是,叶凡遂开始师从王遗风修习红尘一脉心法武技。
事实上,在叶凡之前,老王应该还收了一个弟子,那就是叶凡和莫雨的大师姐丁丁。
从后来的剧情看,叶凡一直在小西天修炼,出来后四处晃悠,没有和丁丁相处的机会。
所以,当时丁丁很有可能就在谷中,老王他不是一个人。
一起在谷中待了这么多年,叶凡又是这样一个大帅哥,丁丁不喜欢上这个师弟才怪。
虽然她自己也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
老王教叶凡一段时间,发现这家伙看起来笨,实际上却是块好料子,于是决定尽授所学。
只是叶凡虽然材质甚佳,却一直想着小婉,心意烦乱,影响修行。
老王为了让这个徒弟安心修炼,于是自告奋勇,说我到蜀中去一趟,看看那个小丫头怎么样了。
叶凡很高兴很感激,觉得王遗风实乃天下最可信赖尊敬之人。
于是他告别师父,在谷中安心修炼。
为了挽救莫氏的百年基业她如愿以偿的嫁给了心爱的男人陆恒。而另有所爱的他冷如冰山视她为空气,婚后第三天带着挚爱出国。而她安分守己做着陆家少奶奶,陆氏的员工。一年后,他接手了陆氏集团,却对她百般折磨凌辱,直到他的孩子化成一滩血水,她远走他乡。五年后,她历尽磨难华丽转身,成了当下家喻户晓的知名编剧,高调的和本市豪门胄胃喜结连理,他却砸了他们的婚礼抢了新娘她,说我已经知错改错了,你还要怎么样?他确冷冷的邪笑墨眸深邃地看着她,道咱不闹了,回家!她到底是坚持这场盛大的婚礼还是跟前夫回家?...
一枚神秘扳指,戴上它能增加握手之人的好感度。于是,孟逸飞戴着它穿越了。武德二年,李渊才在长安建都不到两年,政通人和,百废待兴。突厥才立了处罗可汗,时刻觊觎着初唐疆土。王世充洛阳称帝,与长安遥相对峙。窦建德大败唐军,依突厥而兴起兵。作为一名名医之后的他,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天大的玩笑,怎奈王侯将相已开始招待有加。开国之初,百废待兴。他一个小小庶民,又如何从医工做起,成为当朝太医。玄医治国,灭突厥,武能巩土固疆妙手回春,除禁咒,文能安邦定国。长安幻夜梦不尽,一朝醉醒是红尘。临了,举杯望月,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是个风一样的男人。本书原名奇术太医,略带玄幻,不喜勿入,所以就别喷了,谢谢支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太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星系面临灭顶之灾,希望来自于光年之外未知的星球。弱冠少年带着全星系的希望,率领同伴在遥远星系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生与死只在一瞬之间,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想要超出生死,那必先破丹入天!...
林深穿越大唐贞观年间,并且还绑定了一款神级超市系统,从此便在长安城开起了超市。超市的第一个客人便是长乐公主,靠着系统的协助,林深在大唐很快便混的风生水起。长乐公主老板,你这口红我都要了,火柴就送我父皇吧。城阳公主我叫你一声好哥哥,可以送我几盒巧克力吗?李二朕封你一个楚王当当吧,你的食品救济了全天下的百姓,实在不行,朕的女儿你随便挑。林深我特么只想开个超市罢了,至于么你整这一出...
八零九零后的我们,心中那份武侠的执念深入骨髓,写出自己心中的武,心中的侠,为自己喜欢的人物写出我心中的他。一个不一样的南唐李后主,不一样的江湖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