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周之后,崔因格镇。
回到镇上住所的赫玛鲁花了几天整理了自己最近收集到的材料,这其中,既有遗迹中带出的随处可见的黑曜石,也有异位面才能找到的密影结晶碎片——这是洁琳丝从克玛特的铠甲上敲下来的一点碎片。
还有萝拉从某个贵族手里要来的鬼骨玫瑰。
“还真是一件昂贵的礼物呢。”
赫玛鲁看着手中那枝妖艳的玫瑰,微微叹气。
鬼骨玫瑰的花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赫玛鲁将花朵摘下,用巫术将其凝固成硬蜡状,而真正珍贵的,是鬼骨玫瑰如同枯骨一般狰狞的梗茎。
赫玛鲁将那不起眼的花梗切成小段,与配套的材料分包成小纸包,小心塞在贴身腰包里。
他偏着头想了想,犹豫再三。
要不要冒险呢?这是一个问题。
终于,赫玛鲁还是没有狠下心来。
他推开门走出房间,眯着眼抬头看着高挂在天边的暧阳。
“赫玛鲁。”
洁琳丝欢快的冲了过来,“呜,谢谢你的礼物。”
赫玛鲁怔了怔,他才想起来,自己刚刚给银狼盗贼团送上了一批装备。
赫玛鲁记得红巫术·巫镜能把巫术扩大化,所以他积攒了一批材料,以这个巫术同时炼制一整批马刀。
在用巫术对所用材料进行处理之后,以巫镜将最后一步的炼制过程范围化,于是,在将自身精神力消耗殆尽的同时,他获得了满满一捆的巫器马刀。
这些马刀,经过炼金术的简单处理,掩去巫术的细微痕迹,便是一把把初级魔法武器。
洁琳丝有些奇怪,马刀并不是适合盗贼团使用的武器,马刀属于宽背薄刃,刀身比较沉重,这样有利于增大砍劈的力度,而刀柄一般都略向刀刃方向弯曲,这样带弧度的刀柄更利于骑手掌控,不易脱手。
总的说来,它更适合轻骑兵借助速度优势冲锋斩击,却不太适合步兵间的缠斗格挡。
不过赫玛鲁炼制过的马刀要比普通的武器好得多。
经过红巫术精萃化的钢质比普通的精钢更富硬度和弹性,而重量稍有减轻,算是平衡了马刀和步兵用战刀的特点,而通过巫术为其赋予的冲击属性,能在马刀砍挥间产生额外的冲击力,为武器提供更强的杀伤效果。
即使是身披重甲的对手,这股冲击力也能对对方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冲击,而同时冲击的反应力也会减缓马刀薄锋与重甲的正面撞击,保护其锋刃。
只是这样一来,若是想把对方一刀斩断,需要更大的力量。
在试用了几次之后,盗贼们发现马刀不够锋利只是个错觉,只要力量够大,它仍然有称得上魔法武器的锋利,而那股冲击力造成的阻力并不是坏事,它会让刀锋斩开敌人的同时造成更大更难以愈合的伤口。
这些武器,能够让银狼盗贼团的实力整体提升一个台阶,难怪洁琳丝这么高兴。
“这没什么,毕竟,藏宝图是你提供的。
而我也的确收下了足够丰厚的奖赏了。”
赫玛鲁说道。
“什么奖励?”
洁琳丝奇道。
“那一套金色圆片上记载的,是阿斯克三世时斯的王家秘术。
有趣的是,虽然阿斯克王朝并不是铁拳王朝的延伸,但他们的秘术,仍然有铁拳王朝的影子。”
赫玛鲁说道。
赫玛鲁所指的,是巫术。
阿斯克三世传下来的王家秘术,显然是巫术和其他体系相结合的产物。
巫术的包容性很强,但阿斯克三世显然另辟傒径,将巫术置于辅助的位置,而置于主要地位的,却是蛮族的图腾体系。
不过阿斯克三世创造的王家秘术并不需要特殊的图腾柱,毕竟那笨重的雕刻短棍携带起来很不方便。
穷小子林庭偶获田园系统。从此,权贵纷至,美女云来,走上人生巅峰。而他只想打造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世外桃源,当一个乡野小地主!萌宠美食,花鸟鱼虫,渔猎山野,数不尽的乡村野趣。...
你体验过把游戏中金币带到现实中的感觉吗?你体验过在现实中隐身潜行吗?你有过被人欺负,哭诉无门的境地吗?看复仇美女怎么隐身潜行拨迷雾打闷棍报仇雪恨。 女性是柔弱的,现代女性如果拥有了异能,就拥有了一份自信,就是这份自信挥洒出极大的魅力,从而帅哥多多金钱多多。 你体验过古墓隐身之行吗?这里将给你新的感受,食人鱼,僵尸怪带你进入到一个恐怖之地,稀世古董的出世,一定叫你感觉不虚此行。...
身怀绝世武功,还会神奇医术!来自大山的少年,混迹在花都中,又怎能低调沉默?我是一个医生,就要掌控他人生死!我是一个保镖,贴身守护群美安全!嚣张为我代言,狂...
本是千金大小姐,洛晚却在一夜之间经历了家财散尽,父亲入狱,好友背叛,自己失身这一系列惨事,而究其原因不过是那个利用她报复的男友。在她落魄的时候,那个男人既霸道又高傲得出现,他说当我的女人。即使知道自己只是情妇,但她她放下了骨气却在前男友面前守住了尊严,守住了自己即将分崩离析的家庭,为了不再做他人的刀俎努力上爬却始终坚守初心。前男友浪子回头?她从前不怕他现在更不屑他。恶友得寸进尺?她不会永远是白莲花也可以用反击个魔高一丈。英俊总裁爱上我?算了吧,不过是一个自私又任性,霸道又傲娇,只会冷笑还爱哼哼的有点面瘫的霸道男人。结婚前。哼。呵呵。洛晚你死了...
从小我就觉得自己活得窝囊,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比不过那些爹妈牛逼的人,直到我在男卫生间里发现了女同学的秘密...
穿越大唐,吃穿不愁,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可自打娶了如花似玉的媳妇之后,一切都变了。皇帝让他官居一品,宰相千金非他不嫁。吐蕃要他的项上人头,高句丽要他死无全尸。可秦长青,只是想安安静静的做一个大唐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