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庭回到斥鷃园,看着亭子里餐桌上摆着四碗碟菜品再加一碗鲜汤,不用春归解释就知道是她亲自下厨的出品——有两样是他爱吃的,另两样是春归的偏好,鲜汤更是春归最最拿手的河鱼为主料,这回用的是昂刺鱼,还加了通草山药,看得出颇费了些火候时间才熬成,鱼汤雪白,佐着清翠的葱米看着就觉鲜美。
备的是绿珠酒,用白瓷杯盛装。
“辉辉倒像是算准了我能赶上饭时?”兰庭微笑。
“打发了姜东去坊门口瞅着呢,汤是老火煨成,最后盛出撒上葱米便是,那几样菜只要洗好切好,拌料下锅也快,等着姜东禀报迳勿已经进了坊门儿我才操忙,刚好你回来加上沐浴更衣的时间就能上桌。”
春归又指着一道黄酒焖狮头:“就这菜耗时最长,我调好味后换小火煨收汤汁的时间,也足够先把自己给清洗干净了。”
否则她一身的油烟味儿,赵大爷不嫌自己也得嫌弃自己。
但好酒好菜的准备着,大奶奶当然有自己的目的,她先是等兰庭饮一碗汤,吃一碗饭,而后斟了两盏酒的时候,便忽闪着眼睫表现出极其明显的求知欲,想听的当然就是今日十三弄那场法事的具体情形。说来有一些话,尤其是刘元宝狡辩时的言辞颇为有辱视听不宜复述,但兰庭却非但没有删略甚至还模仿那无赖的语气口吻,这让春归十分的身临其境,越往下听越是义愤填膺。
怒火终于是在听闻兰庭“挖坑”环节彻底爆发了。
“这是什么破法令啊?奸/辱罪行的认定需要证实受辱女子有无一直反抗?这怎么证实?双方必须各执一词啊,采信谁的供辞可就全由判案官员决断了!这世上多的是伪君子假道学,遇见这种事多数都会为同类开脱,男人横竖都是情有可原的,女子反正罪责难逃。”春归只觉鼻孔里都要喷出火来,一拳头砸在饭桌上:“要是行恶者威胁女子不许挣扎否则就要夺其性命呢?这样罪犯就不算奸/辱了?对!那些人不是常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挂在嘴上的吗,他们就是认为女子应当宁死不屈,否则就有罪错!”
兰庭静静听着春归发脾气,没有解释更不想争辩,在他知道的一件真实案例中,确有执法官员在审决奸/辱案时,认为受害女子并没有坚持反抗后来任由男子施暴,而把案件决断为通奸,那位官员完全无视女子呼救已然声嘶力竭的事实,也根本不考虑女子身上的伤痕。
又就算男子因奸/辱罪行而受惩,受害人仍然难以摆脱舆论的谴责,没有能力反抗,但可以一死维护名节,继续活着就是罪孽,大众对于弱质女流缺乏其实最基本的同情心,在他们已经形成的固有认知里,女子一旦失贞就是耻辱肮脏的,牵连着家人也都一同蒙羞,只有一死方能证实贞烈——横竖是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生死仿佛极其轻易不值一提。
还是春归自己先反应过来:“这是迳勿的设计吧,你暗示刘元宝那畜生就算承认强迫樊姑娘,只要咬定樊姑娘不曾反抗就不会承担奸/辱的罪名,他为了不受刑问,多半会借机狡辩开脱。”
“是我的设计,但并不是误
导。”
“还真有这条破法令?!”春归差不多就要暴跳如雷了。
“刘元宝中计,承认他虽觉樊姑娘脸上的胎青瘆人,不过想着樊姑娘年岁这样小,必定还是处子之身,他称樊姑娘先冲他媚笑,才引诱得他尾随,还说他的确把樊姑娘拖拽去了破坛子庙,但樊姑娘是欲拒还迎,从始至终都没有反抗。”
“混账!猪狗不如的东西,说他是畜生连畜生都怕不服,被这混账东西连累蒙羞!”春归只是听着兰庭的转述,都气得两眼发红。
但她更关心的还是结果:“不会当真采信这混账的供辞吧?迳勿总不至于搬起石头砸脚吧?后来如何,迳勿有没有驳斥这混账?一定驳斥了,迳勿是怎么驳斥的?!”
“我问他为何毁弃樊姑娘的衣裳。”兰庭说道:“这回刘元宝怔了许久,又再强辞夺理,说什么他并没有毁弃衣裳,指不定是其余什么人比如陈麻子偷窥得这事,有意折辱樊姑娘才做这样的事,陈麻子先就急了,一口咬定刘元宝行为奸/辱之事实为确凿,他说当时樊姑娘和刘元宝推推搡搡,且用手里的衣篮子砸向刘元宝,但未能挣脱,刘元宝轻易便把樊姑娘拉进了废庙,樊姑娘的衣篮连着捣衣杵就这样被遗弃在路边的草丛里,陈麻子经过时还看了一眼。”
“那篮衣裳呢?如果一直在那儿,樊姑娘出来后应当会拾取遮羞。”春归道。
“刘元宝逃离时先一步拣走了,他怕被人看见提着个衣篮引起怀疑,于是丢弃在富安渠里,以为这样就能天衣无缝,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毁弃衣物时还是被另一人证目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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