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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钻石湾屠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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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顺1730

    在此刻的孟加拉战场上,其实没人拥有能够指挥万人以上规模会战的能力。

    杜锋没有,克莱武没有,沃森没有,贾法尔也没有。

    他们其实只拥有指挥三五千人作战的能力,说白了,是一群陆战的“旅长”、“团长”,在这里打上万人的会战。

    所以才会出现之前克莱武和西拉杰作战,五六万人的作战规模,双方死亡数十人的战争戏剧。

    也所以此时大顺军这边参谋部的命令,实质上还是让以最多三五个营为规模的各自为战。

    但由于大顺军改后战术特化的特性,使得战场已然呈现出一边倒的局面。

    战利品归私的命令,意味着战场上的屠戮。

    而这和“俘虏之后尽坑之”,终究不同。

    已经完成了对贾法尔的骑兵绕侧后包抄任务的大顺正规骑兵,开始在战场上列阵。

    鉴于大顺军改的方向,是以西北对抗泛蒙古化的骑兵为基础的。

    是以,那些作为轻骑、侦骑的良家子体系内的小地主武士们,对于马上单对单对抗,素来是充满信心的。

    但是这些原本是流民或者南洋求活的闯荡者,他们可能在从军之前,压根就没有骑过马。虽然训练严苛,但是大顺的战术体系仍旧让他们保持密集的阵型冲锋。

    其目的,既是为了对抗任何形式的、旧式的、在混战中一对一占据优势的游牧骑兵,避免己方骑兵的个人侧翼暴露,也避免己方骑兵和对面那些几乎自小会骑马的人搞一对一的马上对决。

    大顺这边称呼这些正规骑兵为“一堵墙”,实际上其实大顺这边很清楚,这压根不是当初明末混乱中义军的一堵墙战术,但也不妨碍这么叫。

    三个营的大顺正规骑兵按照连队列阵排开,伴随着军官的号令,号手嘟地吹了一声特别悠长的长音。

    第一线、第二线的骑兵,开始慢步地向前动弹,直到拉开一定距离后,第三列的骑兵也跟在了后面。

    慢步跑了大约百余步之后,第二声军号响起,声音变得略微短促了一些。

    全军的步伐,从一开始的慢步,转为速度加倍的快步,但这依旧不是跑,而是马匹的快步行进。

    此时队形当然是整齐且完整的,每个骑兵的身边都是自己的战友,这让他们非常心安,完全不用担心自己的侧面,或者自己的非常用手的那一边出现敌人。

    这样快步行进了一段时间后,第三声军号响起,骑兵的速度加快到最开始慢步的三倍左右。

    无数次的训练和分解动作后,直到此时,骑兵线已经是平的。

    一直到距离对面的孟加拉骑兵还有大约150步的时候,军号再度吹响。

    第一线的骑兵,终于让马“跑”起来了。虽然之前行进的速度比步兵快的多,但在战术操典中,那依旧不叫跑,而是叫骑兵的三倍速快步走。

    此时,这些骑兵才开始真正的跑起来。

    只跑了大约几十步的距离,战马也已经兴奋起来,开始不自觉地加速,但整体上还算清醒的骑兵依旧控制着整体的步骤和阵型。

    对面的孟加拉骑兵也有一部分组织反扑,但显然为时已晚。

    此时,大顺军这边号手吹响洪亮急促的军号声,第一线骑兵借着刚才的速度,将马速提升了起来,解开了对马匹的最终束缚。

    所有的战马都疯狂起来,这不是去冲步兵的方阵,所以骑兵们没有那样疯狂,而是微微斜向上举着自己的骑兵剑,轰隆隆地冲进了孟加拉人已经乱了的骑兵队伍中。

    借着马速,第一线的骑兵只是举着骑兵剑,偶尔会做一点战术动作,比如向前倾斜身体,但骑兵剑的指向依旧固定,靠着马匹的冲击,扎进对面孟加拉骑兵的身体。

    然后并不像步兵那样主动抽剑,而是借用马匹的冲锋速度,将剑从对方的身体上拽回来。

    本来已经几乎油尽灯枯的孟加拉骑兵,面对大顺的这一波冲击,再无任何的抵抗之力。

    阵型被彻底冲散、之前的进攻完全无效、以及最开始那一拨散兵和炮兵齐射带来的心理阴影,让他们彻底放弃了继续打下去的最后一点心气。

    散乱的骑兵开始向后逃跑,这给大顺的骑兵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不好抓。

    冲散了孟加拉骑兵的大顺骑兵,调转马头,开始以排为单位,自由追击。

    更多的骑兵,则盯住了孟加拉骑兵中非常显眼的那一小撮人。尤其是一些刚才侧翼一直缩在了方阵中间的侦骑,他们不认得贾法尔,但却能够敏锐地嗅到战场上最值钱的战利品。

    战前和战斗中的命令中,只有“战利品归私”这一句话,并没有诸如“抓到贾法尔、克莱武、库特等有赏”的补充。

    这对于这些侦骑而言,已经说的足够明确了,都督不想要俘虏,尤其是不想要那些高阶军官做俘虏。

    杜锋的意思,还是很明确的。

    既要杀人立威。

    也既然法国已经退场,那么就把英国最了解印度的这群人全部屠光,一个不留,以绝后患。

    杀人立威,筑京观而彰武功,那是杜锋自己的想法。

    后者,实际上,是有枢密院背书的战略指导——在俘获敌人后,甄别所有同时会说英语、乌尔都语、孟加拉语、波斯语、或者懂梵文的英国人,也包括被俘的法国人中,甄别出来精通多门语言的“英法东印度公司的识字阶层”。

    全部集中起来,秘密处决。

    具体办法,最好是搞一场海难。

    这是有枢密院印章正式文本背书的东西,杜锋自然会选择忠实地执行下去。至于具体办法,枢密院这边只提供了一个建议,搞一场海难。但杜锋觉得,甄别过于麻烦,不如在战场上多杀点人,时候省的甄别。

    当然这种枢密院做指导的秘密命令,不可能下发到每一个士兵的耳朵里。再者,他们也听不懂。

    而杜锋,则很聪明地将这个命令,用他的方式传达到基层:

    因为,英国人是奔着印度来发财的,这年月的识字阶层,在英国也最起码得是神学院或者大学毕业。

    而大部分公司员工,都是十四五岁就跟着出海,来这边搏一搏,发财的。他们只能是普通员工,最多也就是个公司会计之类。

    枢密院要甄别后秘密处决的人,如果存在,那么一定是军官、至少是有身份的人。否则,他们就不可能精通英语、拉丁语、乌尔都语、波斯语等等。就像是在朝鲜国、日本国,找出来一些懂汉语、能看四书五经的,肯定都是识字阶层,最起码也得是武士级别。

    所以,杜锋很巧妙地把枢密院的这个命令,转化为了战场的屠杀和抢劫,即一句简单的战利品归私。

    因为,那些奔着抢劫去的士兵,肯定会重点“照顾”那些军官、有身份的、衣着不同的人。

    一个穿着破衣服的孟加拉步兵,和一个衣着华丽带着军官帽很可能身上有怀表的英国军官,如果只能杀一个并且把他身上的东西作为战利品,那么骑兵会选哪一个杀?

    显然,杜锋的这个命令,是非常有效的。

    他很聪明地将枢密院的命令,转化为底层士兵完全听得懂并且便于执行的命令。

    于是,那些会武艺的侦骑们,在混乱的战场上,凭借着比正规骑兵和方阵步兵们更为灵敏的抢劫嗅觉,将混乱的战场作为他们的猎场,开始了猎杀。

    几个侦骑小队,都靠着嗅觉,锁定了围在贾法尔身边的一群人。他们可以嗅到他们身上那浓烈的金银珠宝的气味儿,并且决定想要猎狗一样死死咬住他们,不管白天黑夜。

    此时的贾法尔,知道自己败局已定。

    不过他没有后悔自己当初选择背叛,因为莫卧儿帝国基本解体之后的历史和现实告诉他,在这个藩镇割据的时代,手里把握着孟加拉全部骑兵精锐的他,要么自己成为节度使、要么全家死绝被新节度使杀光。

    这是藩镇割据时代的法则。

    甚至他自己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印奸”,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借助了英国人的力量,要不是中国人带着西拉杰打回来,他都准备先动手把英国人赶走了……

    历史的有趣之处,就在于此。他没有如历史上那般被英国人彻底把脊梁骨打断,于是还可以自己安慰自己、欺骗自己、说自己只是被逼无奈、曲线救孟加拉云云。

    大顺的出兵,导致他没有机会证明自己而已……至少,此时的他,内心是这么为自己开脱的。

    所以,他真的很恨大顺,而不是恨导致了这一切的英国人。因为大顺不止毁灭了他的权力,还把他洗白的机会给彻底毁了。

    贾法尔的身边,几名一直跟随着他的英国人,在那一直大声叫喊。

    “节度使大人!撤退吧!渡过恒河,卷土重来未可知。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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