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句玩笑话罢了。
易阳和王桑柠自然都不太可能当真,哪怕是姜黎黎自己,说出这句话以后也觉得似乎有些不太妥当,只是看着他们两个吃惊的表情,感到有趣,打了个哈哈过去了。
当然,如果易阳真的能和小八在一起了,在心理上说倒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无论是父亲这边还是母亲这边,都是不在意家室,但在意人品的。女生的思维比较发散跳跃,东想西想,又想到两人都不该在这个岁数谈恋爱的,还是要专心学习的……
王桑柠正在剥虾,姜黎黎放下筷子,冷不丁地又说了一句:“你们两个,高中时期可别谈恋爱!”
这句话是有些歧义的,姜黎黎的本意是,你不要谈恋爱,他也不要谈恋爱,但在他人耳中,难免没有“你和他不要谈恋爱”的意思。
王桑柠剥了一只虾,塞入嘴中,一面囫囵不清地嘟囔一声……
“啰嗦……”
“什么?”
“嘿嘿……”
……
吃过了饭,看了看时间,距离下晚自习还有一段时间。虽然请了假,但是晚上还是要回寝室休息的。每天晚上10点查寝,在前面必须要回去。看着时间还早,姜黎黎去房间将吉他拿出来,让易阳表演一首……好久没听他弹唱了。
王桑柠没有见过易阳唱歌。
喜欢文学,她喜欢的是一种“感觉”,简单的文字,互相搭配,巧妙地搭建出的那种意境的感觉。只要读到那种味道的文字,就会有很舒服。而类似的意境,在吉他上也能找到,听某些民谣歌手唱歌,会勾动她的某些情绪。
她不认为自己是一个文艺女青年。成为某一个标签人,然后将标签人身上的所有特点都照搬过来……她不追求这个。她喜欢文字,尤其是类似冰心的小诗,某些温馨浪漫的小说,小散文,只是单纯地喜欢读它们的时候带来的情绪。她喜欢打拳,喜欢武术,也是喜欢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从心底涌现出来的情绪……说到底,她觉得自己只是遵从内心。
有些期待易阳弹琴了。
姜黎黎拿来的是一把泰勒吉他。
此时,易阳当然不会像曾经一般,分不出吉他的好坏。一个长时间练琴的人,肯定会逐渐去接触这些知识。泰勒和马丁,是吉他界的两座高山,这两个品牌的价值不是炒出来的,而是一代又一代知名吉他手的选择,逐渐沉淀下来的。
姜黎黎说:“没有马丁啦,只有这把杂牌子咯,你将就用吧~”
“杂牌子。”易阳微微一叹。
算了,她喜欢就好。
这把泰勒吉他是缺角的,手感和马丁不相上下,但因为缺角属性,在演奏高把位音乐的时候会更加得心应手。随意拨动琴弦,琴箱共振出浑厚的声音。和马丁一个级别的顶级名琴,声音上也只能说是各有千秋,相比之下这把泰勒比家里的那把马丁D41声音温暖了许多。
随后,易阳尝试爬了几段音阶,活动一下手指。
姜黎黎抹着下巴看易阳演奏,眼中不时闪过惊喜的神色……没有想到,易阳的吉他水平又进步了。
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刚才的这段热身,就是“稳”。自然,他手指上的功夫不可能高得吓人,但每一下拨弦力度适中,左手按弦准确,护弦干净,发出来的声音颗粒感明显,更重要的是……节奏很稳。
姜黎黎说:“这两年来,都是用节拍器练习的咯?”
易阳微微一笑,看到姜黎黎的表情,他心里也有些高兴的。
练习乐器是一个漫长枯燥的过程。平时虽然只是作为一个调味剂式的东西来练,但不意味着他就会练得很随意了。这两年时间,他并没有尝试去练习一些难度很高的指弹曲目,只是在练习听力的同时,一遍又一遍地练习基本功。
某一段时间进步最快,便多花了一些时间来练习。一件事有正反馈的时候,就会让人更愿意将时间精力花费在上面,学习如此,别的事情亦是如此。练习基本功短期看不到效果,但时间长了,某一天再去尝试扒谱子,或者弹一些谱子,就会发现这首歌竟然这么简单了……
姜黎黎说:“嘿嘿,演奏一首吧!”
易阳点点头,想了想,右手放在琴弦上,与此同时姜黎黎和王桑柠都聚精会神地望着他,安静下来。
片刻后,旋律缓缓流淌了出来。
一首名为《黄昏》的指弹独奏曲。
这首曲子是许多吉他爱好者必学的曲子,在易阳的演奏下,整个曲子散发着一股慵懒的味道。闭上眼睛,脑子里便忍不住想象一副画面:落日熔金,当一切都被夕阳涂抹成相同的底色,小酒馆的客人正在买醉,恋人手拉手正在走出画面,小汽车停在加油站门口,某个家庭的窗户剪影出一对老两口跳舞的身影……
等易阳弹奏结束,王桑柠惊喜地说:“好有感觉啊!”
易阳谦虚地笑笑:“过奖,过奖。”
王桑柠说:“我想到了啤酒鸭,烤鹅肝,煎牛排……姐,咱们这周周末去吃吧!”
“咳……”
姜黎黎敲了妹妹脑袋一下,然后又问易阳:“你准备到时候表演这个吗?”
“倒不是……”
“我也觉得,指弹独奏比弹唱难很多,而且吃力不讨好,普通人看到你一直弹,还奇怪你怎么不唱呢……弹唱的话,弹错了也没关系,唱的声音都能盖过去。”
易阳点点头:“还没有想好唱什么……嗯,既然是国庆文艺表演嘛,我想唱一首主旋律的歌曲,嗯……我和我的祖国怎么样?”
一遍说着,易阳想了想,手指开始拨弦,随着和弦进行,唱了起来……
“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这首歌的旋律悦耳,歌词琅琅上口。他的嗓音比起两年前更加有磁性了,而两年的练声,对气息的控制也更加自如,自然还比不上转业歌手,但是放在某个酒吧当驻场,也要算是最好的那一批了。他将这首原本是通俗美声唱腔的歌曲用流行音乐的形式演唱出来,别有一番风味。
“好听,就这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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